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有关规定,结合本校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开展情况,由学校办公室进行编制。报告全文包括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举措等四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统计周期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0月30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www.gzbjyz.com/)上查看及下载。
一、概述
2022-2023学年,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中共贵州省教育厅党组、毕节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学校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全体师生员工,上下齐心,通力合作,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高质量党的建设为引领,以全面深化民主管理,推进依法治校。学校重视发挥信息公开工作在促进依法治校,提升办学质量内涵中的重要作用,积极贯彻落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要求,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将信息公开作为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促进依法办学的重要抓手之一,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促进学校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
(一)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持续强化组织领导。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全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建设,信息网络中心、教务、总务、人事等工作部门作为公开信息责任单位,积极协同推进,是公开信息数据的主要提供者,学校信息化办公室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网络技术支撑。师生员工、社会公众作为受众对象积极参与和监督。学校办公室根据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部门要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敏感性和主动性,部门领导加强组织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对接落实本部门有关信息公开工作,在梳理本部门需公开信息时,要加强督促、指导和审核。
二是构建各系部各部门信息公开机制。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部门分管负责人和信息员制度,有效地把网站建设与信息公开建设有机结合,持续完善各系部各部门信息公开制度,更好地推动各系部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学校办公室牵头,财务处、学生处、人事组织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通过建立“信息公开协作组”等形式,畅通内部日常沟通渠道,不断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是完善信息公开审核与监督。在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加强了对学校各类公开信息的审核和已公开信息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准确和不涉密。2023年1月以来,结合上级部门对政治敏感词及有关表述的要求,学校办公室会同党委宣传部对学校网站发布信息的审核,全面排查有关问题并及时纠正;学校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牵头单位,对各部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落实信息公开事项不打折扣。
(二)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2023年1月以来,除了原有的公开渠道,学校还不断深化和拓展新的信息公开渠道或创新公开形式:
一是拓宽校领导与师生沟通渠道。2023年1月,学校对“校长信箱”信息,每月进行一次汇总,充分听取师生对学校各项工作的意见。此外,学校总务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工会、团委定期召开座谈会,解答师生疑惑。
二是在官网公开信息。主要将学校师生日常普遍咨询和关心的问题,以问答的形式,经过编辑和模糊个人信息要素后公开网发布,内容涵盖校园生活、教育教学及行政管理等多方面信息。
三是总务处计划财务科加强财务信息公开,2023年在元月以来,在元培楼、明远楼下设立的公示栏设立财务收费公示牌,同时,积极配合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对照信息公开指标,逐条对照进行公开,确保了每一项财务信息准确、全面、依法公开。
(三)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023年1月,学校办公室对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特别是对于招生、财务、人事任免、职称评定、评奖评优、招投标等社会公众和师生关注的重点事项,这些也作为学校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确保这些事项依法、及时、全面公开。
基建与维修工程管理方面,学校建立健全招标管理制度,明确招投标项目类型、程序流程等要素,严格按规定组织实施评审,公示招标结果,并及时在信息公开网和资产管理处网站栏目发布。
组织人事方面,学校实现了重要人事任免信息实时同步更新,校内重要岗位选任过程中,始终做到阳光透明、公正公开,学校对各类人员引进均实行校内外公开招聘,招聘过程公正公开。招聘启事、招聘程序、任职公示均在信息公开网、学校网站首页、人事组织处网站及时公示,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此外,学校结合省教育厅关于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梳理重点领域公开范围,针对师生关切的重要问题,不断拓宽信息公开范围,助力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学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式
学校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包含:
一是互联网公开。主要是通过学校信息公开栏,同时也通过学校官网、学校新媒体等平台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
二是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宣传册、报表、校报等纸质资料公开,通过发放手册、工作简报、生活指南、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开信息;
三是通过召开教代会、中层干部会议、行政例会、座谈会、重大事项通报会等会议形式;
四是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
(二)专项工作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内容包含学校基本情况、规划计划、教学管理、科研管理、普通高校招生、学风建设、学生事务管理、教师人事、财务与资产管理、基建与维修工程管理、国际交流合作、监督工作、后勤保障等内容,涵盖学校信息公开指标所列大部分内容,但基于本校实际情况,个别事项我校不具备有关条件,例如:本科生招生信息、研究生招生信息等。
2023年1月-2023年10月,学校通过信息公开网、校园官网、微博、微信等渠道,面向社会公开学校信息,全年信息公开累计共计672条;其中,校园新闻225条,基建工程12条,资助管理:71条,人事管理22条,纪检监察5条,党建工作75条,评选选优28条,招生就业19条,图书管理11条,成人教育培训9条,教育科研6条,教育教学30条,咨询服务23条,其他公开信息82条。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中,校园新媒体发挥着重要作用,官方微信、微博的关注人数持续增加,其中,官方微信服务公众号就万余人。同时,学校畅通网上和线下“校长信箱”、设立公示栏、征求意见栏等监督举报平台,受理师生服务咨询。2023年1月-2023年10月,学校处理各类信访事项24件,其中转办(包括*****、网信平台、市教育局、教育部、教育厅等)22条。
(三)重点领域公开工作情况
1.招生信息公开。学校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招考相关文件,认真做好年度招生工作。依托校园官网及有关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平台,积极主动做好招生工作信息公开。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招生工作信息公开《招生简章》均有公开,学校的招生政策、招生简章、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在招生章程上均有明确,合格名单、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在网上公开,录取信息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招生系统可查。全面保障广大考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财务信息公开。学校依据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开展财务管理工作,积极贯彻落实“阳光财务”要求:一是对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通过官网、公示栏及时、主动公开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财务管理制度、高校各类财务报表及年度审计结果等财务重点信息公开内容。二是进一步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入学通知、迎新收费现场及学校办公楼都详细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相关信息。三是加强财务信息化建设,完善“信息化收费管理”,通过财务工作平台进行收费,既方便移动端随时操作,也更加规范了财务流程,增加财务透明度。
3.招投标信息公开。学校已建立健全完善、公开透明的招投标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学校招投标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均公开发布。2023年1月-2023年10月,学校共计发布招投标信息12条,其中招标公告(含相关询价公告)、中标结果,主要涉及二期工程建设工程项目、图书馆装修、图书采购、实验实训场地建设招标、软件采购及其它重要物资采购等内容。
本校无申请不公开信息。
三、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3年1月-2023年10月,学校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或诉讼的情况。
四、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问题一: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自开展高校信息公开工作以来,主要以官网、公示栏等为主要形式,虽然也开展其他如微信、微博、信箱、会议、电子屏等公开渠道,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还没有健全系统的公示体系。
改进措施:目前,学校将建设信息公开系统作为校园官网建设的一部分,已纳入2024年年度工作建设任务,初步打算将信息公开系统与学校官网首页融合建设,彻底解决功能单一、页面层级及移动端访问支持兼容等问题。
问题二:工作考核问责机制有待完善。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问责机制,探索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长效制。
改进措施: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重在日常建设,要把信息公开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树立信息公开意识,甄别和筛选信息公开的内容,并保持及的更新。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部门绩效考核指标。学校办公室将会同党委宣传部每季度对各部门信息发布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各系部和职能部门网站信息上传不及时、发布不准确的,将会进行督办。此外,学校领导重视也是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条件,通过领导关心和过问,有效推动各部门更加重视和主动配合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对照《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一一对应,全面做好学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中,增强各部门信息公开自觉意识和敏感性,加强校园官网平台建设,优化栏目设置,充实公开内容,创新工作方式,及时回应师生和社会公众的关切,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提高工作质量,争取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更进一步,促进学校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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