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内蒙古自治区血液中心血液成分分离机采购项目进口设备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NMGZZQ-MY-
*****)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自治区血液中心血液成分分离机采购项目进口设备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5万元,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血液中心。本项目
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号:1,采购标的:血液成分分离机采购进口设备,采购需求:详见磋商
文件,预算金额元:
******.00: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内蒙古自治区血液中心血液成分分离机采购项目进口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内蒙古自治区血液中心血液成分分离机采购项目进口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3投标人所投设备需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与所投设备分类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如是生产厂家,还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上述证件均须在
有效期内。投标人需根据所投设备分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包括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01日09时00分到2023年11月0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报名获取本次磋商文件的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大学生创业园十二号楼五楼504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大学生创业园十二号楼五楼504开标室
七其他
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无需提
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报名人出具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与所投设备分类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
营备案凭证如是生产厂家,还须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上述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需根据所投设备分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
械备案凭证包括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
(5)投标人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单位需提供
审计单位出具的完整的财务报表):
(6)投标人提供近3个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据如按年度
或按半年度缴纳单位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上一年度全年或上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有效凭据:如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证明材料):
(7)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请各竞标人报名时将以上所有资料提供一份PDF文件加盖竞标人单位公章)发送至
招标代理机构邮箱(nmmyzb163.com),(报名文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后投标人以电话形
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不按要求提供的不予
接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投标人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入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血液中心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格根东街
联系人:成女士
电
话:
137*****949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茂元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大学生创业园区十二号楼五楼501室
联系人:杜程程
电话:0471-
*******电子邮件:nmmy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