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生产监测管理中心氯化氢、硫酸雾和油雾排放检测项目两年招标公告
工程质量生产监测管理中心氯化氢、硫酸雾和油雾排放检测项目两年招标公告
工程质量生产监测管理中心氯化氢、硫酸雾和油雾排放检测项目(两年)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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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工程质量生产监测管理中心氯化氢、硫酸雾和油雾排放检测项目(两年)(AGASZJFGZHD231*****593)招标人为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生产监测管理中心环保监测管理模块在线监测,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工程质量生产监测管理中心氯化氢、硫酸雾和油雾排放检测项目(两年)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即资质认定CMA证书(投标方应在证书附表中指明监测项目),且氯化氢、硫酸雾和油雾在检测能力范围内。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01日13时00分至2023年11月1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 | 招标公司: |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电话: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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