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一一南靖兰花种质资源保护种植基地一期第二次招标公告

南靖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一一南靖兰花种质资源保护种植基地一期第二次招标公告

南靖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一一南靖兰花种质资源保护种植基地(一期)(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靖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一一南靖兰花种质资源保护种植基地(一期)(第二次)已由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靖发改审〔2023〕3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靖县南坑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南靖县南坑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靖县南坑镇村雅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1216.04m2,主要建设兰花种质保护种植棚约1200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挡土墙、混凝土桥、截水坝汀步、给排水及供电设施等,项目总投资概算536.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29.5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5.59万元,预备费21.48万元),预算审核价为*******元(含暂列金******元、专业工程暂估价:成品移动公厕及管理用房*****元,定制花架5000元,定制宣传栏9000元,成品定制兰飞天景观雕塑600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靖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一一南靖兰花种质资源保护种植基地(一期)(第二次)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园林工程、道路工程、室外总体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建筑面积1216.04m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承担“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的中小型规模项目。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的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发包价*******.58元(含暂列金******元、专业工程暂估价:成品移动公厕及管理用房*****元,定制花架5000元,定制宣传栏9000元,成品定制兰飞天景观雕塑600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筑函[202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的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④根据闽建筑〔2022〕3号规定,投标人需提供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⑤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3日 08:00:00至2023年6月7日 09: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8%)。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6月14日09:3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6月14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靖县南坑镇人民政府

地址:漳州市南靖县南坑镇富民路1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6-*******,传真:/

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410-416室,邮编:******

电子邮箱:dhjs0596@163.com

电话:0596-*******,传真:/

联系人: 小唐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靖县林业局、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

联系电话:0596-*******、059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21号

????联系电话:059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展示 农村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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