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琯城水厂工程监理

平和县琯城水厂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平和县琯城水厂工程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琯城水厂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平和县行政审批局以平行审投资[2023]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兴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福建兴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平和县小溪镇宝善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新建一座日供水8万吨净水厂,供水管道最大直径1.2米。主要建设配水井、混凝絮凝沉淀池、V型滤池、清水池、综合加药间及配电间、综合污泥处理区、门卫室、综合楼、场平及边坡档墙、厂区道路、绿化、围墙等配套设施。(工程建设规模应当根据现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体现“同类、同等”的特征指标。)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施工图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的施工准备阶段、土建工程施工阶段、工艺设备安装阶段(含委托人提供的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设备调试及试运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85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的费率为1.186%(实际监理服务费=经有权单位审定后的最终结算审核价×监理收费费率1.186%),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暂定为人民币*******(监理服务费费率在合同实施的全过程固定不变,并不受政策性价格的调整以及其它各种因素的变化可能增加监理费用而增减)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约72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水质要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市政公用工程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给水排水工程,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等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给水排水工程,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等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①福建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登记(须提供系统截图)。②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未被列入黑名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③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④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2日 16:00:00至2023年10月24日 23:59:59

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电子交易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10月25日 09: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规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兴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平和县小溪镇琯溪路252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6-*******,传真:/

联系人: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633,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1-********,传真:/

联系人: 施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

联系电话:059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

联系电话:059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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