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实验室气体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实验室气体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实验室气体服务项目,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决定采用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实验室气体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气体服务项目参数如下: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执行标准 | 备注 |
1 | 高纯氩气 | 40L/瓶 | 瓶 | GB/T4842-2006 | |
2 | 高纯氮气 | 40L/瓶 | 瓶 | GB/T3864-2008 | |
3 | 高纯氦气 | 40L/瓶 | 瓶 | ||
4 | 高纯氦气 | 10L/瓶 | 瓶 | ||
5 | 液氮 | 每kg | kg | GB/T3864-2008 | |
6 | 乙炔 | 40L/瓶 | 瓶 | GB6819-2004 | |
7 | 液氩 | 每L | L | GB/T4842-2006 | |
8 | 液氮 | 每L | L | GB/T3864-2008 | |
9 | CO2 | 40L/瓶 | 瓶 | GB/T6052-2011 | |
10 | 氧气 | 40L/瓶 | 瓶 | GB/T*****-2008 | |
11 | 氩甲烷气 | 40L/瓶 | 瓶 | GB/T*****-2016 |
三、服务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服务商须提供的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服务商应出具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4、气体经营相关资质、气体灌装相关资质、气体运输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评分办法:参数符合条件下最低价中标。
五、询价函的回复时间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询价的单位,请于2023年11月7日前,请将报价单及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密封送至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528号宁夏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后勤保障科。
六、询价答疑
如对本次项目及参数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宁夏疾控中心后勤保障科,咨询电话:0951-*******
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528号
联系人:甄伟伟
电 话:0951-*******
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10月31日
标签: 实验室气体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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