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东院区131I分装防护通风柜医用设备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汾东院区131I分装防护通风柜医用设备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太原市中心医院汾东院区131I分装防护通风柜医用设备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太原市中心医院汾东院区131I分装防护通风柜医用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太原市中心医院汾东院区131I分装防护通风柜医用设备采购项目;

1.2采购人:太原市中心医院;

1.3采购代理机构:明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太原市中心医院为汾东院区核医学科购置1台国产131I分装防护通风柜。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131I分装防护通风柜,具体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2.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2.3供货地点:太原市中心医院汾东院区;

2.4质量标准: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其他要求:①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的,需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下的采购活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3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明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太原市羊市街45号)持单位介绍信、基本账户开户信息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15时00分,地点为太原市中心医院汾东院区总务科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2023年11月6日15时00分,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为太原市中心医院汾东院区总务科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采购公告在《太原市中心医院》官网上发布。

8、其他

本采购项目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9、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太原市中心医院

联系地址:太原市汾东大街256号

联系人:曹女士

电话:137*****930


采购代理机构:明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羊市街45号

联系人:穆先生

联系电话:189*****691

电子邮件:sxmszb@163.com


标签: 医用设备 通风柜 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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