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茶山华洋学校2023秋季研学实践活动招标公告
东莞市茶山华洋学校2023秋季研学实践活动招标公告
2023年秋季
研学实践教育活动
招标公告
为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学生研学实践活动管理,提升研学旅行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广东省教育厅等12厅局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粤教思函〔2018〕71号)和《东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工作指引(2023版)》,我校拟就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进行公开招标,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可参与投标。
一、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招标内容
01
项目名称
东莞市茶山华洋学校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
02
研学实践教育活动主题
根据相关文件指引,可在以下相关主题中选择:
1.国防与科技教育;
2.红色革命传统教育;
3.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4. 劳动实践教育;
5.生态自然环境保护和节约能源教育。
03
研学实践教育课程目标
(1)激发学生爱党爱国之情,培育新时代精神。
(2)树立爱护自然、保护生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意识。
04
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对象
四至八年级(约400人)
05
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时间
2023年11月17日(暂定),届时将根据市、镇教育主管部门关于研学实践的要求,根据天气、第三方机构以及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等综合考虑确定时间。
06
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收费项目及标准
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中明确活动收费总额及费用明细。原则上,报名时一次性收取的研学费用已包含完成研学活动的所有支出,投标人不得再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二、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第三方研学机构资质要求
1.承办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第三方机构,应当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且应当具备成功组织过2000人以上的学生研学旅行的经验。第三方机构的注册地址要在广东或东莞,或者东莞有分公司。
2.投标人应当有固定经营场所,有专职研学旅行导师队伍。在近三年内在组织研学旅行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质量投诉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和无发生重大经济纠纷。
3.投标人必须购买旅行社责任险,投保旅行社责任险保险额不低于1000万元/团,旅行社责任险的每次事故责任限额应不低于1000万元,单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应不低于60万元;
4.投标人中标后,应为学校购买责任险、为参与研学实践活动的师生购买意外险,意外险保险额单人单次赔付限额应不低于40万元。
5.投标人中标后必须独立完成中标任务,不能出现中标项目转包情况。挂靠旅行社或分社的非独立法人单位、联合体,谢绝参与。
三、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服务要求
1. 安全:出行前,第三方机构要做好安全应急方案,提前7天把运输公司的营运资质及租用的车辆、司机信息报所属镇街交通、交警部门备案和核查。
2. 交通:全程空调大巴。车况要求良好,需提供车辆年审合格证明等证明车况良好的相关材料,为确保安全,司机需有5年以上驾驶大型客车经验,最近3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3. 门票: 包括行程内所有研学点门票及相关附加费用。
4. 用餐:正餐应为约30元/人左右,用餐环境干净,饮食安全。
5. 导师: 每车配不低于一名全程陪同的研学导师。要求具有研学团队带队经验,责任心强,服务热情,熟知研学目的地和研学项目,能协助学生完成研学课程。
6. 全程不额外收取费用,不安排任何购物点及自费项目。
7. 所收取费用含交通、保险、导师、午餐、门票、活动项目、活动用水、横幅、医务和安全员等。学生的研学费用,由学校代收再转第三方机构。
四、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招标流程
01
提交标书
参加竞标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标书。标书内容主要包括:公司资质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投标报价表、研学旅行的组织经验、研学旅行线路方案设计(包括餐饮、交通、行程安排、收费项目及标准、研学主题教育、研学活动手册、安全保障应急预案、服务水平等内容)、其他有利于投标机构的合法资料。
标书具备封面和目录,投标文件请按以上顺序整理汇总后打包电子档以邮件形式发送指定邮箱。
02
标书评选
根据文件相关要求,学校组织学生、家长及教师代表综合评标,评选出3家竞标单位。
03
现场陈述
组织评选出的3家竞标单位到现场陈述(具体时间和要求等学校电话通知)。
04
投票定选
学校根据《东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工作指引》成立由学生、家长及教师代表组成的评标小组,根据公司资质、组织经验、课程设置、安全保障、服务水平等因素,根据公开组织比选的招标方式确定中标服务单位。
五、研学实践教育招标时间
0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发布方式:东莞市茶山华洋学校公众号。
02
标书递交时间
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
03
提交方式
10月31日17:00前将所有材料电子档以“研学单位+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投标资料"命名打包发送至学校指定邮箱 (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竞标文件恕不接受)。邮箱: *********@qq.com
联系人: 李主任
电话:136*****801
04
法律责任
中标单位有下列行为,学校可以追究其责任,中标单位所中标为废标,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单位承担赔偿责任。(1) 任何投标单位恶意串通,相互陪标的。(2) 中标单位不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变更的。(3)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补充说明
此次招标公告未尽事宜由东莞市茶山华洋学校实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做最终解释。
标签: 研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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