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信号探测仪采购项目需求公示第1包
手机信号探测仪采购项目需求公示第1包
手机信号探测仪采购项目询价文件
我单位拟对手机信号探测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3- JKFDEY-W4002)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我单位计划购置一款手机信号探测仪(产品技术参数要求具体见附件),主要用于检查涉密场所私人智能电子设备违规带入情况,辅助检查人员的“账外机”“账外卡”情况。现通过最低价中标法选取一家中标供应商。
二、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型企业或销售型企业,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近三年(2020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报价方原因被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报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项目需求。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报价单位需具备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保密资质。
※(八)产品服务要求:供应商需派专人现场演示操作,提供至少36个月的质保服务。
三、报价时间、方式、地点
1.报价时间:2023年11月7日10:00前。
2.报价方式及地址:可采取现场报价、密封送达或者邮寄等方式报价,收件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狮子沟镇普宁路23号信箱。
3.项目联系人及方式:联系人:王鹏飞(联系电话:138*****078);陈志恒(联系电话:177*****536)。
4.纪检监督电话:联系人:刘贺(联系电话:133*****853)。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③法人代表授权书;④报价表(盖章);⑤供应商诚信承诺书(盖章)。
2.密封及签字、盖章要求。报价文件密封;报价表须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资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3.技术服务要求。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条款的服务要求和技术参数要求,关键技术参数(详见附件内技术参数要求)需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报价要求作为符合性审查条件,以上1项不满足视为无效报价。
五、评审办法
本次询价采用发布公告、密封投送、公开报价、公开评审、结果公示的流程组织,由评审会相关业务科室对供应商资格性及报价合规性进行评审,资格性和符合性条件符合要求以最终报价最低者为此次项目成交供应商。
六、处罚条件
报价供应商应诚实守信,不得虚假报价。请认真阅读《供应商诚信承诺》,并签字确认。一经核实虚假报价行为,将按照无效报价处理,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将违规情形报告采购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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