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移动智能终端软件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采购移动智能终端软件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移动智能终端软件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01日 12:39
预算金额 ¥2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泊成
项目联系电话 0991-*******
采购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采购单位地址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5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武嘉腾 0991-*******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正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乌鲁木齐市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B座28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泊成 0991-*******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项目名称:采购移动智能终端软件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详见方案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9.******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陈新文(新疆畜牧科学院)

新疆农村信用社自助设备已完成管理系统的开发和上线,为保证终端设备管理服务的配套和统一,便于统一业务开发部署,数据共享,服务联动,实现多品牌终端安装适配。2021年自助智能管理系统项目由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接,为保证项目延续性和软件统一性,建设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推荐供应商为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张勇(新疆科技项目服务中心)

由于前期“自助设备智慧管理系统”由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发,本次采购软件需要与此系统对接,考虑到时间、成本、管理等方面的因素,同意本项目仍由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发,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刘永远(退休)

新疆农村信用社自助设备是在原有跨平台及自助设备智慧管理系统的基础上进行软件设备采购,原厂商为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完工于2021年度。此次软件设备采购为保证移动智能终端管理服务配套和开发工作顺利承接,避免多套管理系统分立,减少设备开发和测试成本,缩短设备开发时限,由原厂商来完成移动智能终端软件的开发和安装,可避免各种类型的自助设备软件系统分立局面,对今后开发部署、数据共享、服务联动、统一管理等问题。满足政府采购法第31条规定,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30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1月02日 至 2023年11月0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53号        

联系方式:武嘉腾 0991-*******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正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B座2810室            

联系方式:陈泊成 09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论证 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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