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汤池经济开发区精密制造产业园工程质量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丹东汤池经济开发区精密制造产业园工程质量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汤池经济开发区精密制造产业园工程质量检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Y-**********
项目名称:丹东汤池经济开发区精密制造产业园工程质量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1
预算金额:人民币1,029,96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029,960.00元
采购需求:
丹东汤池经济开发区精密制造产业园工程质量检测。主要包括土建材料见证取样、水暖材料见证取样、电气材料见证取样、门窗三性材料见证取样、门窗保温性能、窗现场气密性检测、外保温材料节能构造检测、防水材料见证取样、外墙保温材料见证取样、外墙保温拉拔检测、保温板燃烧性能检测、回填土压实系数检测、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测、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砌筑工程拉结筋拉拔检测、建筑涂料检测、防雷检测、桩基检测等。土建见证取样包括:水泥、钢筋及焊接、砂石、混凝土砂浆配比及试块抗压、砖、砌块等。检测面积、单位工程数量及检测数量由建设单位确认。
1.编制依据:
1.1丹东市建筑工程结构实体检验抽测技术规定。
1.2项目建筑面积及单体工程结构、数量、层数等是按照现有图纸计算,如与设计图纸不符,按约定调整。
1.3清单中土建材料见证取样项目包括:水泥、钢筋及焊接、砂石、混凝土砂浆配比及试块抗压、砖、砌块等。
1.4清单所包含的检测内容,是为满足相关职能部门对建设工程检验检测达到合格标准所产生的工作内容,未列明的视为包含在已有检测内容中。(政策性调整等发生的检测不包含在清单中)
建筑面积 | 单位工程数量 | 13 | |||
检查项目 | 检 测 数 量 | 单 价(元) | 总 价(万元) | 备 注 | |
土建材料见证取样 | |||||
水暖材料见证取样 | 13单位工程 | ||||
电气材料见证取样 | 13单位工程 | ||||
门窗三性材料见证取样 | 13单位工程 | ||||
门窗保温性能 | 13单位工程 | ||||
窗现场气密性检测 | 13单位工程 | ||||
外保温材料节能构造检测 | 13单位工程 | ||||
防水材料见证取样 | 13单位工程 | ||||
外墙保温材料见证取样 | 13单位工程 | ||||
外墙保温拉拔检测 | 13单位工程 | ||||
保温板燃烧性能检测 | 13单位工程 | ||||
回填土压实系数检测 | 13单位工程 | ||||
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测 | 39组 | ||||
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 39组 | ||||
砌筑工程拉结筋拉拔检测 | 13单位工程 | ||||
建筑涂料检测 | 13单位工程 | ||||
防雷检测 | |||||
桩基 检测 | 静载(240KN) | 33根 | |||
动 测 | 455根 | ||||
合计 |
合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随着施工进度进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资质: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市政工程检测资质、建筑节能检测资质、地基基础检测资质、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资质。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2日至2023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500.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东市振翔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集贤村万花园组7号
联系方式: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联系方式:0415-*******
邮箱地址:lnsy9688@163.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13*****000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烁
电 话: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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