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山镇廊桥丽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姜山镇廊桥丽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日
公告期限、采购文件公告期限: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8日
宁波瑞林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小城春秋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现就姜山镇廊桥丽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实施,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YZ-QTJY(2023)-454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机构采购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确定姜山镇廊桥丽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承包单位
四、项目概况:服务内容、服务期限、采购需求、最高限价: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最高价 | 备注 |
姜山镇廊桥丽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年度合同履约、考核情况、资金落实情况等决定是否续签。 | 最高年度单价:66万元/年; 三年最高限价:198万元 | 物业收益包含二部分:1、业主自行承担的物业费部分;2、物业经营补贴(最高49.998万元/年)。3、小区红线外绿化养护费用最高0.96万/年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下列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http://ggzy.zwb.ningbo.gov.cn/yinzhou/)”进行企业注册,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2、请投标人于2023年11月8日16:30前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在鄞州区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其投标。
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八、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3年11月22日14:00(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到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具体开标厅见大厅大屏幕),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11月22日14:00(时间)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具体开标厅号见大厅大屏幕)开标,投标人需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小城春秋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3598弄13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9*****742;
代理机构:宁波瑞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南部商务区雷孟德旅游大厦20楼2002室。
联系人(本项目联系人):王泽;
联系电话:0574-******** ;传真: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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