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版基金项目《世界“非遗”南音百课》传承人示范教程三之特效制作及后期制作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国家出版基金项目《世界“非遗”南音百课》传承人示范教程三之特效制作及后期制作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

国家出版基金项目《世界“非遗”南音百课》传承人示范教程之特效制作及后期制作服务项目。

二、项目经费

费用控制在人民币肆拾玖万元(¥490,000元)以内(含),项目所发生的人工、交通、食宿、器材、劳务、物流、验收、税收等与该项目有关的前后期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世界“非遗”南音百课》传承人示范教程为2021年度福建省文艺音像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所承担的国家出版基金项目。该项目摄制、出版不少于200个课时不少于2000分钟的南音项目工乂谱入门、基础念曲、琵琶、洞箫、三弦、二弦、嗳仔及下四管打击乐;南音学术名家、南音项目国家级省级市县级传承人、南音“四大名谱”解构、南音指套108个代表性滚门曲牌等传承人示范教学视频。

(二)项目要求

(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响应人须对正偏离和负偏离加以注明)

1.★服务目标

包括但不限于:与项目委托方及课程编导、传承人团队等配合做好特效风格设置;完成内容为片头片中片尾特效制作、影像视觉包装、字幕处理等;后期精剪、修改、调色、包装等;3-5分钟能反映全片精华的宣传片制作;按版本提交要求提交素材(含大容量移动硬盘)。

2.★内容要求

1)有音乐方面的节目拍摄和制作经验,所制作节目获得相关奖项或重大项目立项为佳,需以U盘形式提交可资证明摄制质量的样片。

2)配合项目委托方及编导、传承人团队等根据南音项目特点共同确定特效与包装风格,突出简约、古风、闽南特色等元素,并获得项目委托方审核同意。

3)本项目规划内容:总课时为200课时,每课时不少于10分钟,总时长不少于2000分钟。

4)按项目委托方内容规划要求,以工乂谱入门、基础念曲、琵琶、洞箫、三弦、二弦、嗳仔及下四管打击乐;南音学术名家、南音项目国家级省级传承人、南音“四大名谱”解构、南音指套108个代表性滚门曲牌等传承人示范教学视频制定特效及后期制作方案。可仅提供部分,但须能总体反映和保证项目品质。

5)承诺与项目委托方及编导、传承人团队紧密协作,以良好状态、专业服务高质量投入特效制作与后期制作服务。

6)承诺服从编导及传承人团队初审和项目委托方复审所提出的修改意见和要求,进行修改提高,确保高质量通过项目专家组终审和结项验收。

3. ★技术要求

1)录音标准:音频采样频率48kHz、立体声、300kbps以上比特率,High Resolution数码音频。

2)录音格式:WAV24bit,ST,48(国际出版标准)。

3)录像标准:3机位以上4K超高清数码摄像机;相关镜头、轨道、脚架、稳定器、电池等配套。

4)制作标准:超高清4K标准,帧宽高3840×2160分辨率)、帧速率25帧/秒、数据速率及总比特率*****kbps以上。

5)每节课程均需独立成首,并做好包装,配好片头片中片尾特效渲染和字幕(特效与包装样式需获项目委托方认可),以4K标准MP4格式提交编导及传承人团队初审,修改后以同样格式提交项目委托方复审。

6)制作不少于3分钟时长该系列课程宣传片。

7)适当提供反映本项目执行过程相关重要环节的多角度不重复专业单反级别超高清照片。

8)按项目委托方出版要求做好DVD母盘及U盘输出与制作。

4. ★版权要求

1)本项目承制方在项目执行中所涉及曲目的词曲作者、改编者、演唱演奏者、主持、传承人表演者以及所使用场景、图片、音乐、影像等著作权、使用权及相关邻接权均归属福建省文艺音像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永久所有。

2)本项目承制方应对以上所涉及所有著作权及相关邻接权承担责任,并在创作、摄制过程中,一方面,要在搜集、记录该项目所涉及的词曲创作人、改编者、表演者及图文影像等的来源和身份,另一方面,应与上述一切为本项目参与方就劳务报酬、版权归属问题达成一致,并以项目委托方的名义签定授权书后交由项目委托方备案。

3)项目承制方为本项目所引用、收集官方、民间、网络及个人等相关文件、特效模版、包装样式、软件、图文、影像、声效等所涉及的知识产权费用和法律纠纷承担全部责任。

5. ★版本要求

项目承制方应配合摄制方做好以下版本和素材的审核、整理和提交工作:

1)4K超高清无字幕版全套。

2)4K超高清有字幕版全套。

3)一般高清有字幕版全套。

4)适量执行环节多角度不重复专业单反级别超高清照片。

5)制作3分钟以上反映全片精彩内容宣传片(风格与成片特效一致)。

6)准确填写参与创作的各方信息表及课程完整字幕(含课程使用谱例、影像、图文等)。

7)所有参与创作者以及所使用场景、图片、音乐、影像等著作权费、劳务费用发放签章清单、身份信息、授权书签章等。

8)配合项目委托方做好DVD出版母盘及U盘制作。

9)特效制作原始素材及后期制作工程文件。

10)项目执行过程中收集、创作的视频、图片、文字、谱例等资料素材。

6. 进度要求

项目承制方须同意在中标后根据项目委托方的时间节点安排调整工作进度。

7. 方案要求

承诺中标后配合项目委托方组织的专家论证会、研讨会,并按照项目委托方要求继续修订完善相关方案,直至得到项目委托方认可为止。

8. 成品要求

制作成品时,应根据项目委托方要求进行审核,并修改完善提高后,再提交给项目委托方,直至项目委托方认可为止。

9. 创作要求

项目承制方应尊重项目委托方的项目主旨,不得偏离项目委托方认可的内容规划、拍摄、制作和创意方向,不得做出不利于项目委托方形象及声誉的行为。

10. 保密要求

项目承制方在开展本项目相关的工作中,对可能涉及项目委托方的行业机密和工作隐私应予以保密,不得外泄。有关保密协议(若有)另行签订。

11. 团队要求

服务创作团队成员均应本着专业、专注、负责的职业素养进行组建。

12. 费用要求

项目所发生的人工、交通、食宿、器材、劳务、物流、验收、差旅、税金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前后期费用均由项目承制方负责。

13. 监督要求

项目承制方在开展本项目相关的工作中须接受项目委托方的质量监督。

14. 安全要求

项目承制方在开展本项目相关的工作中,自行负责所需器材物料的安装安全和保管工作以及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因开展本项目相关的工作所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害,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项目承制方自行承担。

(三)时间要求

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

(四)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转账方式,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支付30%中标价;摄制成品通过项目委托方或项目督导组织专家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30%中标价;项目通过结项验收并获得项目资助尾款后,项目承制方配合摄制方按“版本要求”提交所有素材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40%尾款。

2.项目服务:安排专门团队负责对接项目委托方,做好项目设计、策划、方案制定等工作,并应对突发事件。

四、采购形式

通过比选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承接该项目。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按要求向福建省文艺音像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相关材料。由福建省文艺音像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比选小组,对供应商基本情况和所提供材料及报价进行审核,采用综合评分法,选取一家作为成交人。

五、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

(一)综合评分综述

本次比选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技术部分70分、商务部分 20 分,价格部分 10分。比选小组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从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评分,并汇总出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二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其他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如果出现相同的综合得分,则最后技术分高的供应商排序在前优先推荐;如果最后技术分仍相同,则商务部分得分高的供应商优先排序在前推荐。评分过程中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2位。

(二)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

1.技术部分满分70分

A1 28分 比选公告采购项目明细表中序号1、2、3、4、5为带★条款,不允许偏离,若偏离,其报价无效。根据响应人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比选公告采购项目明细表序号6、7、8、9、10、11、12、13、14要求的每项得2分,部分满足得1分,不满足得0分。

A2 20分 按项目委托方内容规划要求,以工乂谱入门、基础念曲、琵琶、洞箫、三弦、二弦、嗳仔及下四管打击乐;南音学术名家、南音项目国家级省级传承人、南音“四大名谱”解构、南音指套108个代表性滚门曲牌等传承人示范教学视频制定特效及后期制作方案。按投标人所提供前后期拍摄制作方案的专业性、系统性、完整性和独特性等方面进行评分,提供专业、系统、完整的得20分,提供部分且能反映出品质和水准的得15分,其他在1-10分之间打分。

A3 10分 制定符合以上4K超高清技术标准要求的设备组合方案,主要包括特效制作和后期制作的相关设备及所采用的设备型号、数量、规格及相关辅助配套设备的组合方案。提供专业、系统、完整的得10分,其他在1-5分之间打分。

A4 4分 提供特效制作和后期制作团队组建方案。含特效师、剪辑师、设计师等。根据所提供方案完整性、从业经历等在1-4分之间打分,不提供不得分。

A5 4分 提供体现节目制作品质和包装样式样片的,在1-4分之间打分,不提供不得分。

A6 2分 提供配合做好服从初审、复审修改要求等承诺函的,在0-2分之间打分。

A7 2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计划、实施流程、保障措施及对项目提供的服务承诺优劣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在0-2之间打分。

2.商务部分满分20分

B1 4分 根据投标人以往同类项目经验进行评议并打分:投标人需按要求提供其以往参与特效制作或摄制作品的样片进行评分,优得4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本项不得分。提供样片要求:不超过4个样片(与上述体现作品摄制品质和包装样式同为一个样片,请加以注明),须以U盘拷贝的形式与纸质投标文件密封保存,同时递交。

B2 3分 根据投标人以往参与制作的同类文化题材作品的业绩情况打分:每提供一份完整业绩证明材料的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等,未提供的不得分。

B3 3分 为了项目实施、沟通交流和应急处理方便,投标人必须熟悉南音项目及福建地区环境。投标人注册地在福建福州或在福州有分支机构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提供相应机构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证明或服务网点协议书、服务机构状况、所在具体地点、联系电话、传真等详细资料),以相关证明材料上标明的机构所在地为准,未提供的不得分。

B4 3分 根据投标人就本项目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提供的售后服务(包含后续改版、配音等)具体方案,在0-3之间打分。

B5 3分 根据投标人就本项目借助各类平台对本项目的推广方案,包含推广渠道、推广力度及具体实施方案,在0-3之间打分。

B6 2分 投标人或其参与摄制的作品有获得过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质量测评机构颁发的奖项或重大项目立项的得2分,须提供获奖证明或相应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B7 2分 根据响应人近三年完成的文化出版类项目的用户评价满意度进行打分,每提供一份满意度为良好及以上的用户评价得1分,满分2分。

3.价格部分满分10分

4.评审分数计算方法

(1)供应商综合得分=技术分+商务分+价格分

(2)技术分=比选小组所有评委技术评分合计数/比选小组评委人数

(3)商务分=比选小组所有评委商务评分合计数/比选小组评委人数

(4)价格分部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简称为其他比选报价)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比选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其他比选报价)×价格权值×100。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及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任意一年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的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劳动关系证明(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6)无犯罪、违反证明。参加本项目比选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承诺函由供应商自拟)。

(7)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精神,供应商须提供在比选公告发布后、报价截止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证明材料(打印件或截图),在评审时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报价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8)提供1份报价表,并单独成册。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四)经营业绩良好,近几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投诉事件。

供应商未按报价资格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或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所提供材料须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七、响应文件的编制

供应商根据以上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资格相关材料;(2)报价表(单独成册)。请供应商认真、详细地制定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响应文件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线装或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在相应位置签名并加盖公章,须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并在封面加盖公章,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八、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请投标人务必于2023年11月10日18:0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贴封条并加盖公章)寄送至福建省文艺音像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出版部(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通湖路26号******

(一)比选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后择时召开比选会议

(二)比选地点:福建省文艺音像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五楼会议室

联系人:林立老师

联系电话:192*****798

福建省文艺音像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0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出版 世界 非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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