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交投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东方大厦办公室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交投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东方大厦办公室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东方大厦办公室装修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省交投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东方大厦办公室五层、十层装饰装修工程,包含建筑装饰工程、照明插座工程、弱电工程的施工。
2.3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有工作内容。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内容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 | 主要工作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 (元人民币) |
A1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包括建筑装饰、照明、插座、弱电工程等工程施工。 | 650,000.00 |
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2月10日,共20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安全目标:满足国家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建行政主管部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行政主管部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其在社保系统中打印的体现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复印件,社保缴费日期在2023年6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至少连续三个月,如投标人所在地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查询未联网或社保系统维护,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不提供或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注: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和《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要求的建造师注册电子证书。
3.1.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提供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承诺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1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截图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3.9投标期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被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禁止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参与投标或承揽新的建设项目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以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fcxjst.hlj.gov.cn/行业诚信-失信管理查询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日0时00分至2023年11月8日0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本项目指定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http://zc.hljsjtjt.com/)进行操作;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投标人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CA办理咨询电话:198*****680(李女士);
4.3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投标人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上传至采购服务平台;
4.4招标文件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3,000元人民币;
5.2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14时00分。
5.3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网银转账、电汇形式;①投标人应当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按时足额汇入系统随机生成的银行账户。②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③为保证招投标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汇款前,投标人应按提示填写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④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4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黑龙江交投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通过采购服务平台(http://zc.hljsjtjt.com/)开展招投标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内的操作手册,参与投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采购服务平台”进行。
8.开标方式
8.1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2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解密、确认等并在开标时间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文件开标情况。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zc.hljsjtjt.com/)上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黑龙江省交投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52号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0451-********
监督部门:中共黑龙江省交投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电 话: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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