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吉化集团有限公司车辆保险项目二次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吉化集团有限公司车辆保险项目二次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吉化集团有限公司车辆保险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JLSH-2023-FW-0103-R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吉化集团有限公司车辆保险项目已由吉林石化公司、吉化集团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自成本费用,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吉化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昆仑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作为本工程项目的保险经纪人提供保险经纪服务,并协助招标人开展招标工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吉化集团有限公司机关及所属各单位机动车辆保险预计344台车辆的商业险(包含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20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2万)、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20万))、交强险及车船税。

不同车辆根据车辆情况、使用性质等分别确定投保险种,具体投保情况见附件5:《车辆投保情况统计表》。如招标人后续在《车辆投保情况统计表》以外新增、购买车辆,中标保险公司交强险需按照当地银保监局规定执行最高幅度优惠测算保费、商业险按照中标保险公司系统内最大优惠系数测算保费,新增、购买车辆保费根据测算另行支付。如招标人在《车辆投保情况统计表》内减少使用车辆,招标人根据车辆实际使用情况支付相应保险费及车船税。

该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91万元人民币(含税)。

2.2 承保方式:

单独承保。根据综合评分结果,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推荐为该项目的保险人。

2.3 保险期限:一年(保险及车船税起保日期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2.4服务标准: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吉化集团有限公司机关及所属各单位机动车辆保险承保、保险理赔、车船税代收代缴相关工作。详见附件1:保险方案。

2.5报价要求及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91万元人民币(含税)。投标人通过对现有车辆进行测算报价,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将被人否决。报价应包含招标文件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服务所需设备、人工、管理、材料、保险、利润、税金、经纪人佣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完成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

2.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对保险方案完全响应。

(2)本项目经纪人为昆仑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本项目经纪人佣金比例以2024年中石油集团/股份公司统保文件要求为准。

(3)本次招标结果若为中国石油2024年商业保险准入名单之外财产保险公司,将取消本次招标结果,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4)招标人的各签约单位将依据本次招标结果分别与中标人签订保险合同,招标人的各签约单位包括: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吉林吉化建修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化(揭阳)分公司、吉化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吉化集团信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吉林联力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吉化职工疗养院。

(5)根据中石油集团公司《关于集团公司商业财产保险集中管理工作总体安排的通知》规定,保险公司需将承保的车险业务以70%比例再保险分出给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公司,由专属保险支付保险公司不高于8%的服务费。(如有变动,以中石油集团公司2024年保险集中统保通知为准),其他具体服务要求以保险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6)中标保险人需在签署保险合同前提供与合同金额相符的《车辆保费测算明细表》,列明每台车各保项保费金额及车船税金额,所有保险合同金额相加等于中标报价。

中标保险人需提前一个月向被保险人提供《**月车辆保费测算明细表》,列明将下月到期车辆保险费及车船税具体金额,被保险人根据《车辆保费测算明细表》支付到期保险费及车船税,全年各月《车辆保费测算明细表》金额相加不高于保险合同金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资格条件

投标人总公司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是中国石油2021-2023年商业保险准入名单之内财产保险公司。投标人可以是总公司,也可以是经总公司授权的省级分公司或省级分公司的直属机构,或是由被总公司授权的省级分公司再次授权的地级市分公司(支公司)参与投标。一个总公司只允许授权一家省级分公司或省级分公司的直属机构、或经省级分公司再次授权的地级市分(支)公司参与本次投标。上述授权应是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授权期限应涵盖投标阶段至合同履行完毕,未按要求提供逐级授权或授权期限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证照影印件:

(1)总公司投标的,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

(2)省分公司投标的,除提供(1)中的证照外,还应提供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总公司对省分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3)地市支(分)公司投标的,除提供(1)和(2)的证照外,还应提供地市支(分)公司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省分公司对地市支(分)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3.1.2偿付能力充足率要求

投标人在2023年第2季度的偿付能力充足率须大于150%(含150%)(需提供经国家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的偿付能力报告扫描件或加盖公章后的官网信息披露截图等相关资料)。

3.2 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或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合同整体金额大于50万元的车辆保险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影印件。

3.3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

3.4 信誉要求:①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未发生重大保险质量问题;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⑤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提供书面承诺。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 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以“天眼查”平台查询信息为准。

3.7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对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其符合性的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或对上述资格要求的响应存在负偏离,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01日23时至2023年11月06日23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4.4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6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4.7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171*********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0459-*******;0459-*******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112284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 3.8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操作细则如下: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5.4 开标时间:20231122840分(应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5.5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吉化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9号

联 系 人:程岩

联系方式:0432-********

招标机构: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 编:******

项目联系人:李春男

电 话:0432-********

电子邮件:jh_lichn@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附件1:机动车辆保险方案.doc
,吉林,吉林

标签: 车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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