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新港街道2023年度垃圾分类投放点智能监管监控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海珠区新港街道2023年度垃圾分类投放点智能监管监控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巩固生活垃圾分类成果,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精细化管理水平和优化提升居民投放环境。现对智能监管监控设备进行公开招标,并通过资格后审方式,组织评审小组就价格、技术要求、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最终选定供货商。
一、项目名称:海珠区新港街道垃圾分类投放点智能监管监控设备项目
二、招标人: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
联系人:陈生,联系电话:020-********
三、招标内容和招标控制价
(一)本采购项目招供货商一名;
(二)采购安装1套智能监控设备(1个球机),13套智能监控设备(每套标配2支枪机),1套普通监控设备(1个球机);
(三)技术参数详见项目需求书(详见附件2);
(四)采购控制价(含税):人民币:******元,大写贰拾贰万元整。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供货时间
合同生效后,自招标人向供货商下达采购订单之日起计,供货商30天内按招标人的要求安装调试完毕。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日至11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七、报名须递交的材料
(一)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声明;
(二)产品具体参数、报价单以及承接的类似项目的业绩文件;
(三)项目需求书(详见附件1)内其他文件。
注: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已经确认报名成功,一律不作退回
八、对供货商要求
(一)供货商须是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持有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二)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含零配件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标准且必须是全新的、表面和内部均无瑕疵的原厂正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四)供货商需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五)供货商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已签署盖章的申请人声明。
注:上述材料,已经确认报名成功,一律不作退回。
九、资格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单位应保证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不真实、隐瞒、虚报的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取消报名资格。
十、供货商的确定方式
报名参加招标的供货商应在3家或3家以上,如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不足3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供货商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本招标项目具体事宜由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度智能垃圾分类投放点智能监管监控设备项目需求书
2.2023年度智能垃圾分类投放点智能监管监控设备项目招标及评标办法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
2023年11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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