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医院院办公楼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二次招标采购公告
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医院院办公楼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二次招标采购公告
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医院院办公楼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二次招标)采购公告
医院院办公楼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二次招标)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医院院办公楼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二次招标)
1.2项目编号:SSYCG-2023-16(2)
1.3 用途:工作需要。
1.4 预算金额:******.80元
1.5 最高限价:******.80元
注: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1.7采购人: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2 工期及拆除地点
2.1 工期:合同签订后,于10日历天内完成安全防护措施搭建,院办公楼拆除以及垃圾清运内容,并将拆除后的可回收物分类堆放及发包人要求的指定地点。
2.2 拆除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解放路1154号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院内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取得经政府相关部门核准的房屋拆迁资格及三亚市内建筑垃圾清运资格。
(7)未在近3年承接的房屋拆迁工程项目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3.2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开标前应自行组织现场勘察,了解现场情况,发包人不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活动;
(2)投标人在提供投标文件时必须一并提供拆除施工专项方案(请勿密封,开标前审查),专项方案中必须含有根据现场实际制定安全防护措施的描述,开标前未提供专项方案或安全防护措施不符合现场实际的,视为无效投标;
(3)拆除后的可回收物归发包人所有,承包人无权自行处理,应按发包人要求分类堆放至指定地点;
(4)项目结算总价款的确定以实际工程量及双方见证运距为准,但原则上不得超过合同签订金额,签证、设计变更除外。
3.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领取
4.1 领取时间:2023年11月1日08:30时起至2023年11月3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 领取方式:现场领取/线上报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wenzi_1233@163.com)
4.3 领取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解放路1154号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后勤楼506室
4.4 发售价格:免费
4.5 领取时需携带以下报名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1月6日9:30时(北京时间)
5.2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解放路1154号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后勤楼507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hndsrmyy.com)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解放路1154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898-********
标签: 办公楼拆除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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