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2023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轮作休耕双季稻轮作项目服务采购公告
台山市2023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轮作休耕双季稻轮作项目服务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台山市2023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轮作休耕(双季稻轮作)项目服务
2、实施内容及资金安排
序号 | 服务类型 | 服务内容 | 金额 | 备注 |
1 | 采购和发放绿肥种子服务 | 采购绿肥种子*****.9kg并将货物运输至指定的镇村进行配送,并办理相关配送资料手续。费用包括发货至海岛运输费等。 | 36.8万元 | 绿肥种子为当年新种,油菜种子质量符合GB4407.2-2008标准,净度≥98%,发芽率≥85%,水分≤9%。 |
2 | 油葵种植示范托管服务 | 种植油葵面积共120亩,其中都斛大纲村20亩、斗山浮月村50亩、水步镇广场科普基地示范50亩。 | 12.0万元 | 具体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田租、购买种子及肥料、育苗、移植、整地、施肥、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收割、秸秆回田等费用。 |
3 | 宣传培训与建立示范牌服务 | 培训人数不少于500人次、建设项目示范牌1个。 | 6.0万元 | 无 |
合计 | 54.8万元 | 采购服务包含以上三项内容,投标时不得拆分。 |
3、实施地点:台山市内
4、服务期限:2024年8月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3、供应商应当具备所投报货物的供货与服务能力以及保证所投报货物的来源渠道合法,并提供提供产品出品合格证,或有资质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证明;
4、供应商应具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资储存条件,具有健全的人员管理制度、和足够的人员配备,能处理好物资发放问题,或承诺有能力自行解决上述条件;
5、供应商应当具备油葵等油料植物种植技术经验及全程托管服务能力;
6、提供宣传培训与建立示范牌服务组织,应具备培训方面资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付款方式
项目合同签订后可支付合同金额30%预付款,项目整体通过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经财政部门报账审核通过后支付合同余款 。
四、投标资料递交时间、地点及要求
1、请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需同时携带授权委托书),于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8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台山市台城沙岗湖路200号2楼(台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二楼会议室)递交投标资料,投标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 11 月8日17时00分。
2、投标需提交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③项目实施方案及详细报价。【注:所有投标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开标前不得拆封字样。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3、发布公告媒介:台山市农业农村局网(http://www.cnts.gov.cn/zfgzbm/snyncj/)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11月9日9:30时至10:3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台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二楼会议室(地址:台山市台城沙岗湖路200号2楼)。
六、评标方式
由台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成的项目实施小组讨论投票决定。实施小组依据供应商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以“过半数通过”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通过审查确定预中标单位,评标结果公示在台山市农业农村局网(http://www.cnts.gov.cn/zfgzbm/snyncj/)发布,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0-*******
联系人:陈小姐
传真:0750-*******
台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3年11月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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