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丰镇、集宁北收费所入口增设称重检测设备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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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MYSTWM-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丰镇集宁北收费所入口增设称重检测设备
询比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8.9 万元,招标人为
内蒙古高速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蒙云数通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计重设备 2 台,用于收费站入口称重检测,采购范围称重检测设备的生产安装及
运营维护,负责设备及安装所需的零配件材料及相关设施的运输安装,测试验收培
训交付使用档案资料整理维护保养等全套服务。具体性能参数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
五章供货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资质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业绩要求
近 3 年内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书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供货业绩,
需提交合同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3 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b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
d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价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价。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价,否
则,相关竞价均无效。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1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1 月 03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联系采购代理获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07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 8 号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 5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1 月 07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 8 号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 5 楼会议室
七其他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丰镇集宁北收费所入口增设称重检测设备询
比采购公告
1. 采购项目条件
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丰镇集宁北收费所入口增设称重检测设备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人为内蒙古高速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蒙云数通分公司,资金
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内蒙古交通集团乌兰察布分公司拟对丰镇集宁北收费所入口增设称重检测设备各一条车
道,共计 2 条车道,项目需采购车道计重设备。
2.2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天内完成。
2.3 技术要求:计重设备 2 台,用于收费站入口称重检测,采购范围称重检测设备的生产安
装及运营维护,负责设备及安装所需的零配件材料及相关设施的运输安装,测试验收
培训交付使用档案资料整理维护保养等全套服务。具体性能参数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
五章供货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业绩要求
近 3 年内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书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供货业绩,
需提交合同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3 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b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
d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价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价。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价,否
则,相关竞价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 2023 年 1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3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联系采购代理
获取采购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7 日 10 时 00 分
供应商应于当日 10 时 00 分前将响应文件递交或邮寄至内蒙古自治区新城区海拉尔大街 8 号
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 楼会议室。如供应商选择邮寄方式,确保在开标前
到达。开标前未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本项目竞价。
邮寄地址为:内蒙古自治区新城区海拉尔大街 8 号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李
志伟收,联系电话:
181*****101。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
拒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
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
为默认开启结果。
7.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高速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蒙云数通分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 9 号交通大厦 24 楼
电 话:
180*****984联系人:付先生
采购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 8 号
电 话:
181*****101联 系 人:李先生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蒙古高速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蒙云数通分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高速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蒙云数通分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 9 号交通大厦 24 楼
联 系 人:付先生
电 话:
180*****98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 8 号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181*****101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