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学院中俄产教融合协同创新实训楼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黑河学院中俄产教融合协同创新实训楼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黑河学院中俄产教融合协同创新实训楼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1100G231*****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河学院中俄产教融合协同创新实训楼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黑河学院中俄产教融合协同创新实训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社会【2022】74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黑河学院。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黑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场地准备(包括四通一平)、建筑工程(包括越冬维护)、建安工程、装饰工程和辅助设施工程。具体包括:黑河学院中俄产教融合协同创新实训楼*****平方米及其电气、给排水、采暖与通风和消防、智能化、设备购置、配套建设地面硬化、室外管网(给水、排水、供电、供热)和道路、绿化、楼体亮化等相应其他附属工程。
2.2建设地点:黑河市学院路1号,黑河学院院区内。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11月30日开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竣工。工期:397日历天。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最高限价:8862万元;其中勘察最高限价18万元,设计最高限价252万元,工程最高限价8592万元。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试运行期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1)勘察招标服务内容:
完成本项目岩土工程勘察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勘察。
(2)设计招标服务内容:
中标后承担本项目实训楼主楼体及用地范围内场区的道路、路灯、给排水、绿化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平面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电气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设计、消防设计、智能化设计、室内精装修设计、场区设计、亮化设计等场区附属工程等及本项目专业、专项工程设计等。还包括其它设计服务内容:须委派专人负责设计各阶段的报批、评审,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若本项目有专项工程需委托具有相关专项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须得到招标人认可。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
(3)施工招标内容:
施工内容包括项目总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建设工程施工内容为场地准备(包括四通一平)、建筑工程(包括越冬维护)、建安工程、装饰工程(包括本工程楼体范围内的土建、给排水、消防、采暖、电气、装饰装修、安装、智能化、亮化、采购工程等,以及包含但不限于相关给水、排水、暖通、消防、电气、道路、硬化、绿化等场区附属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管理。须委派专人负责施工各阶段的报批、评审、验收。
(4)设备采购内容:
设备采购内容包括本工程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纸及依据项目特点所需要的设备及附属配套设施的采购和安装、培训,具体以施工图及项目特点需要为准。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业主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等,经业主审核同意后进行采购和安装。同时须负责施工各阶段的报批、评审、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通过验收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并书面任命,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任命书)。
3.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分别出具法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及设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证明。【提供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盖电子印章),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如有行贿记录,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各方)。
3.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提供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对本企业进行信用查询(网页截图盖电子印章),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各方)。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相关规定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
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在投标前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同时联合体牵头人施工企业和勘察企业、设计企业明确权利义务及分工,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登记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下载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17时00分至2023年11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递交HLJTF格式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9时00分;
5.2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4日9时00分;
5.3开标地点: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河市通江路12号)
5.4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2023年11月24日9时00分。
7.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
7.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9.其他
9.1线上投诉渠道
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CA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网址:http://www.hljggzyjyw.org.cn/),依法在网上提起异议、投诉。
9.2线下提问、质疑渠道
黑龙江省锦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河市龙科街70号
联系人:宋女士
电话:0456-*******
9.3线下投诉渠道
黑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 址:黑河市龙滨路1号
联系人:樊主任
电 话:0456-*******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河学院
地 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学院路1号
联系人:关先生
电 话:045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锦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河市龙科街70号
联系人:宋女士
电 话:0456-*******
监督部门:黑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话:0456-*******
2023年11月1日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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