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妇保院病房楼南侧一层商铺一招租项目
盐城市妇保院病房楼南侧一层商铺一招租项目
根据《江苏黄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房产出租管理办法(试行)》,现拟对盐城市妇保院病房楼南侧一层商铺一对外公开招租,择优选定承租方。诚邀符合相关条件的承租方前来报价,有关本次招租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方:盐城市妇幼保健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二、招租概况:
1、房屋地址:盐城市妇保院病房楼南侧一层商铺一招租项目。
2、房产地点: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大道东路31号。
3、招标范围和招标规模: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进行招标,房屋租赁位置及情况简介如下:盐城市妇保院病房楼南侧一层商铺一,面积约36平米。招租范围为主要从事鲜花水果零售、销售,并与医院内的格调、氛围保持一致。
4、竞标底价及承租权:*****.00元/年,报价最高的单位取得承租权。
5、租赁期限:租赁年限为3年。
三、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其他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租赁行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和企业章程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不得改变所承租的房屋结构,不得私自安装大功率设备等超荷载的设施设备;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承租期间不得使用天然气、煤气罐,不得从事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危险品、带噪音和污染环境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加工作业。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承租期间不得转租;
(7)意向承租方承租前须签订安全协议。
(8)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四、合同签订及其他事项
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3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三个月租金,保证金与首年租金全部收取后才可交付承租人使用。若承租人对租赁房产进行二次装修,可给予不超过三个月的免租期。
2、租金支付方式: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5%,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赁方应提前30天向我司支付下一期租金。
五、租金报价函提交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竞价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都东路82号金控大厦1209
竞价时间:2023年11月13日9点
竞价文件的递交:本项目承租报价函原件及相关资格要求证明材料用档案袋密封现场递交。
竞价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的竞标人进行二轮报价(二轮报价函格式自拟,需加盖公章,报价部分留白,现场手写),报价最高的单位取得承租权。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519 ,联系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都东路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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