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地铁6号线工程土建监理03标段招标公告
无锡地铁6号线工程土建监理03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无锡地铁6号线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无锡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无锡地铁6号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锡发改基础〔2023 〕19号) 锡发改基础[2023]1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建设地点:无锡 | ||||||||||||||||||||
工程规模:无锡地铁6号线工程总体呈南北走向,南起贡湖湿地公园站,北止广源路站,线路全长24.26千米,共设置18座车站,全部为地下站。全线新建贡湖湿地公园车辆段1座,利用既有线三阳广场和市民中心2座主变电所,新建文化宫线网运营指挥中心(第二控制中心)。 | ||||||||||||||||||||
计划监理期限:1736 日历天 | ||||||||||||||||||||
合同估算价:2462.34 万元 | ||||||||||||||||||||
招标范围: 和风路站(含)~清晏路站~清源路站~太湖新城站~奥体中心站~贡湖湿地公园站范围内6站5区间及贡湖湿地公园车辆段出入段线所涉及到车站、盾构及附属工程(不包括管片生产及运输)的土建监理工作。 | ||||||||||||||||||||
标段划分:3 | ||||||||||||||||||||
质量标准:合格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
资质条件:[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 ||||||||||||||||||||
财务要求:2020 至2022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5年整期间(2018年1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完成轨道交通工程(地下车站及区间)业绩统计(单个监理项目,标段线路长度不少于4.5km(双线),且土建总造价不少于12亿元)【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工程造价以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金额为准,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上述材料均以诚信库(7.0)版本信息为准。】 | ||||||||||||||||||||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
(1)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 ||||||||||||||||||||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且需在本单位注册满3个月,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3年6月-2023年8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6月-2023年8月的缴费证明);没有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包括经原发包人已书面同意变更的情形)(提供承诺书)。 |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01日 17:00 时至2023年11月06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100 元,售后不退。 |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8日 9时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评标方法 | ||||||||||||||||||||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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