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前锋镇淮村村西部鱼塘清淤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邀请
·关于前锋镇淮村村西部鱼塘清淤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邀请
根据《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受金湖县前锋镇淮村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决定对前锋镇淮村村西部鱼塘清淤项目进行采购,江苏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采购事宜。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前锋镇淮村村西部鱼塘清淤项目 二、项目采购要求 1.采购预算价:29.45万元,发包价29万元;同时投标单价不能超控制单价4元/m3,报价超发包价作废标处理。 2、服务范围: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标准要求”。 3、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 4、质 量: 合格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报名提供的资料: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6、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格式按照示范格式四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3个月及以上(2023年6月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7、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机械设备发票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8、提供“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9、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谈判。 10、报价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2)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连续3个月及以上(2023年6月以来)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报名提供的资料: 1、投标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提供有效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负责人提供:有效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与企业签订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身份证正反、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2023年6月以来)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提供企业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和报名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劳动合同、用工单位缴纳养老金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 备注:(1)所有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会员服务”平台(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会员并实名认证,将企业基本户等有关信息据实网上认证。 (2)投标人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将资格要求1-5项所需提供的资料上传至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线交易”板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系统中。 (3)投标人携带纸质报名材料至金湖路15号报名。 四、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代理公司对供应商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当即发放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份300元整(不退还)。 五、采购方式 本项目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供应商。 六、谈判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6000元人民币: (2)缴纳方式: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线交易”平台以企业基本户转账; (3)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统一为报名截止时间。因保证金缴纳及银行进帐期间需一定的时间,因此,请各供应商提前做好交纳保证金的工作,以确保保证金按期到帐。 七、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8日,上午8:30-11: 30,下午 2:00- 5:00 (节假日除外)。 八、报名地点: 江苏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金湖路15号)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3年11月9日下午15:00在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标室(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中庭)开标。供应商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且携带法人证明(格式见公告附件一)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见公告附件二)、身份证明(身份证),截止时间迟到视同放弃投标。 十、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投标文件组成:竞争性谈判申请及声明、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承诺书等材料; 2.投标文编制:一正一副,每份投标文件右上角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4.递交地点: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标室。(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中庭)。 注:供应商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并且保持畅通,因通讯不畅或不接电话导致各种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已承担。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一、特殊说明事项: 1.招标代理(下称代理人):招标人委托江苏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 2.招标代理费:中标人按照中标价根据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的50%向代理人缴纳招标代理费、标底编制费和评委费及公证费,该费用不单独列项,由投标人综合分摊在投标报价中。 十二、确定供应商的方式: 本项目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供应商,采用经评审合格的最低价作为成交供应商。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时书面形式通知所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十三、本公告解释权归金湖县前锋镇淮村村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主任 (2)联系电话: 133*****332 (3)联系地址:前锋镇淮村村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谈判文件询问(质疑)联系人:吕工 电话:151*****270 (2)谈判现场联系人:吕工 电话:151*****270 (3)联系地址:金湖路15号 附件一 承诺书(一) (招标人) : 我公司参加的投标,拟选派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姓名),我公司承诺拟选派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以上承诺书必须认真核实,真实有效,如事实与承诺不符,后果一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标签: 鱼塘清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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