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公局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施工04标段联合体项目经理部三分部安全物资招标采购公告
中交三公局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施工04标段联合体项目经理部三分部安全物资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2GS-TZ-04-CLZB-20... | 项目名称: 二公司通州项目安全材料招标采购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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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中交三公局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施工04标段联合体项目经理部三分部安全物资招标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施工04标段联合体 项目经理部三分部 安全物资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2GS-TZ-04-CLZB-2023-05 本项目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施工04标段联合体 项目经理部三分部 已由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以工发[2020]924号关于成立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施工04标段联合体项目经理部三分部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枢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施工04标段联合体项目经理部三分部 。本项目 安全物资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工程概况: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选址于北京市通州区的杨坨地区,西起北运河东岸,东至东六环外路县故城遗址区,北起京哈南侧路,南至杨坨中路、杨坨一街的区域。站位属于目前副中心规划的 01 组团中 0101 街区。该区域位于副中心的核心区,西接北京中心城,距离约 25 公里;东接廊坊北三县,衔接天津滨海新区和唐山,分别距离天津滨海新区和唐山约 125 公里和 140 公里;北接首都国际机场,距离约 20 公里;南接大兴国际机场和雄安新区,分别距离大兴国际机场和雄安新区约 60 公里和 120 公里。 本标段为04标段,包含2个盾构井、2个深基坑以及1座三层地下建筑;北京城市副中心站基坑为超深超大的分级基坑,分为城际车站区域、轨道区域及TOD一体化区域;其中城际车站区域站台区坑深32.917m,西咽喉区最深处达到45m。 2.2招标内容:本工程总计划采购 安全物资 数量明细如下:
2.3特别说明: (1)本项目招标物资数量与实际物资数量存在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 (2)按月进行结算。供应商根据上月21号至当月20号的送货单和收料单位的收料单,和甲方物资设备部对账并结算。 (3)双方每期结算完毕后,物资结算后 60 个工作日内根据业主计量款到位情况付至货款的70%,剩余 27 %在 180 个工作日内,以 如下选择的 方式付清。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 )网银转账支付; (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 √ )3个月;( √ )6个月;(√)9个月;(√)12个月 合同执行过程中每次结算价款的 3 %作为保修(质)金,按 月 在每期结算中扣除。保证金预留时间为6个月,每6个月对质保金进行滚动返还,双方在保修(质)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但乙方所供产品不因甲方验收合格或质保期满而免责。 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营业执照齐全并经政府主管部门审验合格; (2)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 (3)经营的产品的生产厂商应满足相应的建设项目工程材料生产厂商准入条件; (4)经营的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售后服务体系健全,有较强合同履约能力; (5)具有较强的资金能力(垫资能力),投标文件中应说明可垫资额度,且时点存款流动资金金额不低于50万元; (6)参与工程材料招标时,两年内未因质量安全等问题受到地级及以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无违法记录; (7)有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书面证明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集团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其他条件; (9) 本次招标不分包件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3年11月02日10:00至2023年10月07日 15:00 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PMS/)点击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购买时间为2023年11月02日10:00至2023年10月07日 15:00 。 4.2 招标文件购买:每个标收取200元的标书款。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3年11月07日 15:00前,将标书款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3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第三公局通州分公司北京副中心枢纽安全物资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标书款汇至中交三公局通州分公司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兴融支行 帐 号: 110*****500********* 4.4 不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 (网址:http://ec.ccccltd.cn/PMS/)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 (1)PDF版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扫描后插入word文档,再转换成为PDF)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 (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递交的时间为: 2023年11月23日10:00前。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3日10:00止,2023年11月23日10:00开标。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为整包保证金¥10,000.00(大写:壹万元整)。 5.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3年11月23日10:00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文件)(各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避开29日至31日)。 5.5 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三公局通州分公司北京副中心枢纽安全物资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中交三公局通州分公司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兴融支行 帐 号: 110*****500*********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PMS/)进行。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施工04标段联合体项目经理部三分部 项目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京副中心芙蓉路以西杨坨一街以北 项目联系人:潘启江 联系电话: 185*****330 招标组织机构: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潮阳大道中化道达尔加油站旁中交三公局二公司 邮 编:****** 公司联系人:齐 峰 电话:022-******** 电子邮箱:*********@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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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安全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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