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资源局市财政局关于继续执行天津市进一步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统筹管理的实施意见的函
市规划资源局市财政局关于继续执行天津市进一步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统筹管理的实施意见的函
津规资源函〔2023〕249号
各有农业的区人民政府:
原市国土房管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天津市进一步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统筹管理的实施意见》(津国土房发〔2018〕10号)自2018年9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鉴于国家正在制定改革占补平衡管理的文件,经研究,在国家和本市新政策出台前,我市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继续按该文件执行。
此函。
市规划资源局 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农业农村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城投集团、市轨道集团。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