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一实验朝阳学校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长春市一实验朝阳学校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CS********FJSZ********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一实验朝阳学校建设项目已由长春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朝发改审[2023]19号、长朝发改审[2023]2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教育事业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一实验朝阳学校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勘察服务、设计服务工作。

2.3项目规模:本建设完成后设置45个教学班,学生总数2100人,其中:初级中学15个班,学生750人;小学30个班,学生1350人,满足朝阳区永春新城中铁博览城区域学校服务半径内适龄学生入学需要。

2.4建设内容:

项目新建4栋建筑,总建筑面积为*****.79㎡,其中:地上面积*****.74㎡,地下面积7434.05㎡,包括:教学楼2栋建筑面积为*****.68平方米,综合楼1栋面积为2041.45㎡,食堂综合楼1栋面积*****.66㎡,(地上面积6309.61㎡,地下面积7434.05㎡),新建300米塑胶操场*****㎡,场区硬化6449.06㎡,绿化面积8974.25㎡,新建大门2座,围墙720米,同时购置公用工程设备及相关设施等内容。

2.5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朝阳区永春新城中铁博览城区域,即:东至丙九街、南至兴博路、西至用地界、北至用地界。

2.6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服务期限为项目全部建设内容通过竣工验收合格至本工程结算结束,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分项)专业乙级资质(同时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工作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可以由项目总负责人担任);勘察负责人1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1.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提供。

3.6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格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并满足项目要求。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勘察、设计项目业绩(同时提供一个勘察业绩和一个设计业绩合计为一项有效业绩;或提供同时包含勘察设计内容的业绩)。

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先CA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3年11月03日8时30分至2023年11月09日16时00分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5.2数字证书(CA锁,含电子签章)全省互用,已办理过CA锁的交易主体,CA锁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CA锁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136*****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网络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本项目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11】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开标时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群聊对话框获取)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室。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6.3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4 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6.5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6.6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朝阳区教育事业发展促进中心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天宝街3号

    联系人:张鹏

    联系电话:137*****770(办公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冠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解放大路46号七十年代家园1[幢]1506A号房

    联 系 人:王婷婷

    电 话:155*****700(办公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电 话:0431-********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ccjw********@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标签: 建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吉林省冠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