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中心医院急诊医学科辽宁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锦州市中心医院急诊医学科辽宁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锦州市中心医院急诊医学科辽宁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市中心医院急诊医学科辽宁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锦州市中心医院急诊医学科辽宁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人民币61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610,000.00元

采购需求:PICC超导仪:1台;除颤监护仪:1台;心肺功能测试仪:1台;心电监护仪(带血流动力学监测):2台(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二周内安装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PICC超导仪、心肺功能测试仪、心电监护仪(带血流动力学监测)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销商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提供);除颤监护仪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销商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提供)。

(2)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3日08时00分至2023年11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3年11月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备份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公共事业和法律服务中心(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六、开启

时间:2023年 11月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将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供应商应承诺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与备份文件的内容、格式一致,备份文件供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视为响应无效。

温馨提示: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因本项目为网上投标,开标过程中需用电脑登录网站进行解密,请供应商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锦州市中心医院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上海路二段51号

联系方式: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南庄里南郡天下37-101号

联系方式:0416-*******

邮箱地址:zjxm*******@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416-*******

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日


陈璐璐 签于 2023/11/02 13:43:1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急诊 医学 临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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