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关于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校舍安全抗震鉴定服务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关于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校舍安全抗震鉴定服务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校舍安全抗震鉴定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校舍安全抗震鉴定服务项目为全区学校教育发展专项。校舍安全、抗震鉴定的内容和范围:
序 号 | 学校名称 | 楼栋单体名称 | 面积(m2) | 汇总(m2) |
1 | 北桥中心小学石桥分校 | 门卫1 | 35.00 | *****.30 |
门卫2 | 85.00 | |||
综合楼(蕴锐楼) | 2776.90 | |||
教学楼(萃英楼) | 2732.40 | |||
教学楼(以正楼、乐耕楼) | 6279.00 | |||
2 | 北桥中心小学 | 门卫1、门卫2 | 200.00 | *****.00 |
食堂 | 2628.00 | |||
实验教学楼 | *****.00 | |||
实验艺体楼 | 2161.00 | |||
实验幼儿园 | 6280.00 | |||
3 | 采莲幼儿园 | 教学楼 | 2714.00 | 2764.00 |
门卫 | 50.00 | |||
4 | 澄阳小学 | 主楼幼儿园 | 8850.00 | *****.80 |
教学楼 | *****.00 | |||
体艺楼 | 3092.00 | |||
食堂 | 2162.00 | |||
门卫 | 40.20 | |||
消防泵房 | 192.60 | |||
5 | 总计面积(m2) | *****.10 |
(二)安全抗震鉴定工作依据
1、《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2009;
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2010(2016版);
3、《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2008;
4、《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2019;
5、《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2015;
6、《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2012;
7、《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2010(2015版);
8、《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2013;
9、《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2011;
10、《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152-2019;
11、《钢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2010。
12、其他相关国家规范标准。
(三)安全抗震鉴定的目的
业主欲了解建筑物的现状,需对建筑物主体结构进行安全性、抗震鉴定,经分析研究,可进行以下工作:
1、现场基本情况调查
(1)平面布置及荷载使用情况调查;
(2)结构受力体系情况调查;
2、主体结构部分
(1)资料核查;
(2)构件布置检查复核;
(3)构件外观质量缺陷及损伤检查;
(4)结构构件参数检测
3、渗漏检查
4、根据业主提供的设计资料,并结合现场实测数据,对各建筑主体结构进行构件安全承载力验算及鉴定,依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2015进行安全性鉴定,依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2009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2010进行抗震鉴定。
说明:综合检测仅针对实际现场操作可完成的检测项目,评定所检测的项目现阶段是否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复核验算时综合参考实测结果和设计值;部分隐蔽工程项目和现场无法检测项目,主要采用资料核查的形式开展检查工作,复核验算时将依据设计及验收资料取值。
(四)检测鉴定内容及方法
1、结构型式及使用情况调查
2、楼板构件检测
3、混凝土构件(柱、梁)
4、墙体构件检测
5、结构变形检测
6、结构外观质量情况
7、屋面钢结构检测
7.1 钢结构外观质量及锈蚀情况调查
7.2 焊缝超声波探伤
7.3 钢结构涂装
7.4 钢结构变形
8、 维护构件外观质量情况
(五)分析及验算
1、承载能力验算及安全性鉴定
1.1构件安全性鉴定评级:
1.2子单元安全性鉴定评级:
2.3鉴定单元安全性评级:
2、 抗震措施鉴定及抗震承载能力验算
2.1抗震类别判定
2.2抗震鉴定参数取值
2.3场地、地基和基础
2.4抗震构造措施鉴定
2.5抗震承载能力鉴定
(六)具体实施要求:
1资料核查
对委托方提供的建筑结构设计图纸等相关施工技术资料进行核查。
2现场情况调查
2.1建筑平立面布置调查
现场对该建筑平立面布置、轴线间距、结构受力体系、构件布置等进行核查。
2.2裂缝检查
现场对该建筑物的柱、墙体等与地面连接处的位置进行检查,检查柱、墙体等与地面连接处是否存在明显的沉降裂缝、变形和位移现象;检查上部结构各构件是否工作正常,是否存在因沉降产生的裂缝、倾斜及变形等现象。
2.3构件外观质量缺陷与损伤检查
现场对该建筑物的柱、墙、梁、板等承重构件的外观质量缺陷与损伤进行检查,检查柱、墙、梁、板等构件是否存在结构性受力裂缝,检查混凝土构件保护层是否有脱落、露筋,墙体是否有受力粉刷层剥落、风化等外观质量缺陷与其他损伤情况等。
2.4渗漏水检查
现场对建筑物的墙体、楼面、屋面等渗漏水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2.5实际使用荷载调查
现场对该建筑现状使用荷载进行调查,检查荷载类型主要包括楼面附加恒荷载;检查荷载的主要部位包括:隔墙(包括装饰层)荷载、楼面装修荷载、屋顶设施荷载等。
2.6承重构件拆改检查
现场全面建筑物主体结构是否存在承重构件拆改现象。
2.7抗震构造措施检查
现场检查填充墙与框架结构之间拉结情况、框架节点核心区等。
3地基基础检查
通过现场地基不均匀沉降在上部结构中的反应的检查结果对地基基础的情况进行判定。
4上部结构构件参数检测
4.1截面尺寸检测
(1)检测范围:用于检测现浇构件位置与尺寸偏差检测。
(2)检测方法:《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15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3)抽样数量依据《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2019)随机抽取。
4.2钢筋配置检测
(1)检测范围:用于检测现浇构件的钢筋配置情况。
(2)检测方法:采用钢筋位置测定仪结合局部破损的方法,抽样检测复核柱、梁主要受力纵筋配置、箍筋配置情况。
(3)抽样数量依据《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2019)随机抽取。
4.3混凝土强度检测(回弹法)
(1)检测范围:用于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
(2)检测方法:按《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23-2011规定的方法执行。
(3)抽样数量依据《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2019)随机抽取。
4.4碳化深度检测
(1)检测范围:用于混凝土碳化深度检测。
(2)检测方法:按《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23-2011规定的方法执行。
(3)抽样数量依据《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2019)随机抽取。
(4)建筑物整体倾斜检测
现场对建筑物的阳角进行垂直度检测,判定其倾斜值是否超出规范要求的限值。
4.5安全性分析及评定
根据现场实测数据的结果,采用计算软件PKPM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进行安全性计算分析,并依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2015)对建筑物的安全性等级进行评定。
鉴定对象安全性鉴定评级应按构件、子单元、鉴定单元三个层次逐级评定。
第一层次构件的鉴定评级:
混凝土结构构件的安全性评级,应按承载能力、构造、不适合承载的位移或变形、裂缝或其它损伤四个检查项目及钢结构构件分别评定,并取其中最低一级作为该构件安全性等级。
第二层次子单元的鉴定评级:应按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划分为两个子单元,围护系统的承重部分并入上部承重结构中去。
其中地基基础子单元的安全性应按上部承重结构反映的检查结果进行评定;上部承重结构子单元的安全性鉴定评级应根据承载功能等级、结构整体性等级以及结构侧向位移等级的评定结果进行确认,取其较低一级作为上部承重结构子单元的安全性等级。
第三层次鉴定单元的鉴定评级:应根据地基基础和上部承重结构的评定结果按其中较低等级确定。
综合评定鉴定对象安全性等级:根据现场检查、检测情况及计算结果,按照《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2015)对鉴定对象进行综合分析、评定。
4.6抗震鉴定
(1)抗震构造措施的检查。
根据国家现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及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对鉴定对象进行抗震检测鉴定,首先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及房屋结构平面示意图,确定结构体系、高度、层数、建筑平立面布置、填充墙与框架结构之间拉结情况、框架节点核心区等,进行抗震构造措施核查。
(2)抗震计算分析。
在完成抗震构造措施的检查的基础上进行结构抗震承载能力计算分析。
4.7检测数量及主要成果
4.7.1在本次检测各检测项目抽样数量均按《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2019、《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2015及其他检测技术标准进行抽样。
(七)主要成果
1、安全性等级评定
根据现场检查、检测及结构验算结果,依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给出各单体工程主体结构安全性等级鉴定结果。
2、抗震性能鉴定
根据现场检查、检测及结构验算结果,依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2009给出各单体工程的抗震鉴定结果。
3、BIM建模
依据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苏住建房﹝2022﹞9号》文件规定对房屋现状结构进行BIM建模。
(八)成交单位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校舍的鉴定的质量,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成交单位应当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供数据的有效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五年内。如需加固,成交单位应承担向设计单位提供的所有检测服务数据的技术责任。
(九)项目组人员配备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本项目配备专业检测人员不少于12人(含项目负责人)。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全部完成
本项目 否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申领CA。
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4)、CA办理咨询电话:0512-********。CA证书相关办理事项可登录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询“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及相关资料。
2、登录报名。供应商登录“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板块,进入“供应商”系统,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以供投标使用。网上报名确认单如在质疑时必须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3、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4、有关于采购项目的询问,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政府采购”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5、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9日。
6、供应商报名以新系统解密为准,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在新系统报名的,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权利。
7、供应商应及时安装、更新新版客户端,网上报名及投标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签章使用问题:联系电话:********** ,QQ:******4593、2296439417、3064437102 。B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14088964 ,QQ:3048755361、895706745。
四、电子响应文件提交:
1、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时间截止前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应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加盖投标人公章上传;
3、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凭CA证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并进行CA解密。未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4、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至开标现场排队解密。开标时,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正确的CA证书,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1、现场CA证书接收及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1月14日9:00~9:30(北京时间)。
2、现场CA证书接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9:30(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4日9:3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相城市民活动中心3号楼一楼
按照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的收费标准执行,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及相关资料前一次付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采购单位: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联系人:顾琴琴
联系电话:0512-66733032
2、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单位):恒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地址:宝地广场东楼2318室
邮政编码:215100
联系人:王工/徐工
联系手机: 13915570038
标签: 校舍安全抗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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