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轨道交通双碳战略规划咨询服务项目招标
南宁轨道交通双碳战略规划咨询服务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筹措,已落实,招标人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宁轨道交通双碳战略规划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NN202*****0002
2.2项目名称:南宁轨道交通双碳战略规划咨询服务项目。
2.3项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2.4项目规模:根据国家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南宁轨道交通集团双碳实际需求和实际状况,提出南宁轨道交通双碳战略总体目标、总体技术架构和技术方案、新线建设和既有线路改造的产业规划建议、标准体系建设、应用策划等。
2.5招标范围:以南宁轨道交通集团城市轨道交通为主线,包括产业化、TOD、枢纽等与轨道交通关联的业务板块,为业主提供双碳战略规划咨询服务,并提交相应的成果文件,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6合同估算价:含税价为人民币叁佰万元整(*******.00)。
2.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服务。
2.8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项目实际需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在设备、人员、安全、质量保证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圆满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咨询项目,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总体总包项目,或城市轨道交通绿色低碳(包括碳达峰、碳中和)项目(包括规划研究、报告编制、标准编制)。不可提供分包业绩。
3.3 财务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 。
3.4 信誉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较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认定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处罚期内通报有不良行为的企业名单为准,较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认定以应急管理部公布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企业名单为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3.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管理工作(包括工程设计、设计咨询、双碳咨询)累计15年(以本科毕业时间为起点)以上。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由牵头方和成员方组成,最多两家成员方;(2)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3)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均认可为投标人业绩;(4)项目负责人应任职于牵头方。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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