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3年海口市地膜使用量与残留量抽样调查及原位监测项目服务单位的公告
关于遴选2023年海口市地膜使用量与残留量抽样调查及原位监测项目服务单位的公告
为推进2023年海口市地膜使用量与残留量抽样调查及原位监测项目工作,我中心拟委托第三方开展海口市农业生产中地膜使用量和残留量定量评价和测算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服务单位,为了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任务名称:2023年海口市地膜使用量与残留量抽样调查
及原位监测
二、公告期限: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3日
三、委托单位:海口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四、服务内容:(1)抽样调查及原位监测布点(2)全生物降解膜田间运用对比试验
五、实施时间:2023年10月-2024年4月
六、项目金额:5万元
七、报价单位要求:
(一)实施主体资格与资质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高校、科研院所优先
(二)比选材料要求
必须提交材料:上述实施主体资格与资质要求材料、报价书等,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八、遴选办法:
根据提供的资质、信誉、报价等进行综合比较、择优确定。
九、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遴选标准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日17:30;
(二)报名材料提交地点:海口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海口市美兰区菜街5号);
(三)联系人:林鲁丹,联系方式:188*****935;
(四)相关要求:报名单位应以纸质材料装袋并密封现场提交,不接受邮寄、邮件等,逾期不接受报名材料。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候选资格。
十、公示方式:遴选结果将在海口市农业农村局网上公示。
海口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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