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施甸县公安局4G执法记录仪及执法数据采集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YNDCZBDL2023-09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施甸县公安局4G执法记录仪及执法数据采集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6.54万元,招标人为施甸县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省厅市局公安机关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结合施甸县公安局实际需求,
需采购12槽位12T存储的执法数据采集设备1台及91部4G执法视音频记录仪,采购预算
为:
******.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施甸县公安局4G执法记录仪及执法数据采集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施甸县公安局4G执法记录仪及执法数据采集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
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
优先采购。
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3.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经营违法记录或被省内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招投标活
动的情况。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投标的各服
务单位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其他要求:
5.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
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向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5.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02日 15时00分到2023年11 月09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者邮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5时00分
递交方式:施甸县公安局会议室3012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5时00分
开标地点:施甸县公安局会议室3012
七其他
施甸县公安局4G执法记录仪及执法数据采集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施甸县公安局4G执法记录仪及执法数据采集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帝辰招标
代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现场提交
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YNDCZBDL2023-09
项目名称:施甸县公安局4G执法记录仪及执法数据采集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00元
项目实施地点:施甸县内由采购人指定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采购内容:采购12槽位12T存储的执法数据采集设备1台及91部4G执法视音频记录仪。
采购要求:
1提供设备生产厂商至少3年的售后服务承诺
2为保证采集站的兼容性,需实现与保山市执法视音频管理平台和原有执法仪无缝对接,
并承诺在供货后一周内实现与保山市公安局执法视音频管理平台对接,正常上传数据及实现
对原有执法仪的正常接入,逾期未实现的,采购方可无条件退货并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
3本项目所采购的执法数据采集设备均能与施甸县公安局现在用的4G 执法视音频记录仪兼
容
4设备包含三年的执法数据采集设备与市级执法记录仪平台系统连接的网络服务费
5设备清单中未列明的小件设备材料,供应商应本着功能完备主从配套的原则主动予
以配齐,不再单独计价,具体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
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
优先采购。
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3.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经营违法记录或被省内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招投标活
动的情况。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投标的各服
务单位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其他要求:
5.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
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向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5.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2日至2023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
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帝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同仁街201号
方式:现场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施甸县公安局会议室3012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施甸县公安局会议室301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发布各位供应商自行查阅。
2供应商报名时需将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
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联系方式全部材料加盖公章后携带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信息登
记,登记完成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供应商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招标代理机构有
权要求供应商修正进行补充,未提供材料的供应商不予认可。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
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3投标保证金:3000.00元叁仟元整
收款人:云南帝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城北支行
账 号:
530*****638*********注:参与本项目的拟供应商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
名称或采购编号,磋商保证金以开标时间以前到账为准,不接收截止开标时间未收到磋商保
证金的磋商响应文件。
4投标保证金交纳查询电话:
087*****753联系人:朱女士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施甸县公安局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S232(施孟公路)
联系方式:08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帝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同仁街201号
联系方式:087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李警官
电 话:0875-
*******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875-
*******E-mail:
**********qq.com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2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施甸县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施甸县公安局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S232(施孟公路)
联 系 人:李警官
电 话:0875-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帝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同仁街155号
联 系 人: 张晓云
电 话: 0875-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