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安排2023年度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计划的公示

关于拟安排2023年度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计划的公示

经我局组织开展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市生态环境局复审、生态环境部审查,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高炉工序1#、2#高炉热风炉排口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炼铁厂焦化工序新建三套焦炉机侧除尘系统等2个项目获得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2〕106号)、《重庆市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渝财公〔2023〕52号)以及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环〔2023〕36号)要求,现将我区2023年度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安排计划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8日,有关意见建议请以纸质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长寿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csltxd@126.com。

附件:长寿区2023年度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安排计划表

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

长寿区2023年度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安排计划表

序号

承担

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总投资

(万元)

拟安排资金(万元)

1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高炉工序1#、2#高炉热风炉排口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为炼铁厂1#、2#高炉热风炉分别设置1套钙基-SDS烟气脱硫装置,脱硫系统以高活性钙为脱硫剂,烟气经脱硫除尘净化后回热风炉烟囱排放。项目投产后,实现烟气SO2、颗粒物排放浓度分别≤50mg/Nm3、≤10mg/Nm3的排放标准,以实现烟气超低排放要求。

3919.00

1421

2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焦化工序新建三套焦炉机侧除尘系统

1、新建三套机侧除尘系统及配套设施,每套除尘系统风量为20×104m3 /h;每套除尘采用双风机,除尘器配置漏袋检测系统,烟囱设置 CEMS 系统。烟气经过处理后以≤8mg/m3排放,以实现烟气超低排放要求。
2、新建 6 套推焦车水冲焦除尘系统。 6 台推焦车加装抽尘罩,6 座焦炉每孔炭化室加装挡烟板。

5180.00

2219

合计




9099

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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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大气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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