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新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新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信息及要求
1.招标项目
江苏新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项目资金自筹,招标人江苏新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编号:B320*****050********
3.项目内容
(1)招标范围:江苏新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项目地点:东山厂区。
(3)项目要求:对江苏新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山厂区产品项目(矿用支护产品)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告(包括风险源识别、评估和应急预案)编制、组织专家评估验收和备案等。
(4)时间要求: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3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电汇方式(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2023年11月13日12﹕00时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汇至江苏新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投标。
户 名:江苏新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徐州泉城新区支行
账 号:320*****840*********(以到账为准)
5.2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元整,未中标单位保证金无息退还,中标单位转为履约保证金。
5.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6.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 招标文件的获取
8.1获取时间: 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13日
8.2获取方式:请投标申请人将营业执照(副本)、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加盖鲜章)以及授权委托书、标书费交纳凭证、联系方式等资料上传至徐矿招标采购网,通过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每份100元,售后不退)。
8.3交纳标书费的账户同5.1交纳保证金的账户。
8.4投标单位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9.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11月13日12时前,送达至江苏新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一正二副)。
9.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线下开标。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徐矿招标与采购网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新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贾汪区贾韩南路5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森(业务) 刘紫昱(招标)
电 话: 0516-******** 0516-********
江苏新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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