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检察院院史馆建设项目网上竞采公告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检察院院史馆建设项目网上竞采公告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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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装修工程 需求描述: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检察院院史馆建设项目 | ¥298,000.00 | 1(批) | ¥298,000.00 |
(一)线上报价
1.线上报价时间:2023年11月7日9:00至12:00。
2.线上报价要求: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进行网上报价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若网上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档与现场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不一致,以现场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交供应商资格。
(二)线下递交响应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线下递交时间:2023 年11月7日14:00至14:30
2.响应文件线下截止时间:2023 年11月7日14:30
3.线下竞采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7日14:30
4.线下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地点:重庆市荣昌区公园路87号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点要求,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报名,并上传了响应文件电子档;
2.在采购文件发售期内,按时间要求将《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1)(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qq.com并购买了竞采文件;
3.按时在线下竞采地点递交了纸质版响应文件。
注:未按以上要求递交相关资料的供应商,将无法成为成交供应商。
(四)供应商须在平台上报价并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供应商。
(五)无论竞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均自行承担。
30 日历天内完成。
报价方式:全费用清单计价
1、供应商应按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供应商的竞采报价应是本工程合同段竞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竞采报价,并以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和总价为依据。
2、供应商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采购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
3、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QDGZ-2013),参考《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SXDE-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 和《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8〕195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及其配套、修改、调整文件进行编制,其他内容仍按《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及其配套、修改、调整文件执行,人工及材料价格各供应商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
4、本工程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结算时据实结算。
5、安全文明施工费:
5.1根据《重庆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5.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采购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渝建管〔2020〕97号)、《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包含在总价中。
6、本项目质量检测按照渝建〔2015〕420号文件执行,检测费由采购人支付。
7、本工程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外运距离包干,渣场由各供应商自行解决,采购人不负责。
8、本项目所采用技术、工艺和产品等必须执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2019年版)(渝建发〔2019〕25号)的规定。
9、本工程主体结构若需混凝土,则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得自建搅拌站。
10、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清单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及主要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暂列及暂定金额、暂估价、清单填报顺序等供应商不得修改。
11、本工程采购将对竞采总报价及所有子目单项报价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大写:贰拾玖万捌仟元整(小写:******.00元),其中含规费、税金、措施费、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所有费用。供应商填写的竞采总报价及子目单项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人公布的最高限价。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13、其他说明:
(1)供应商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地质情况、进出场道路、拆迁干扰、储存空间、装卸限制、行车干扰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上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2)为了不受停电影响延误工期,承包人应自行预备柴油发电机组,自备发电机的功率应与工程需用电力负荷相适应,确保施工期间能正常使用,费用自理,电费价差不作调整。供应商自行负责水、电的(由接口点至各施工区域)接入,接入所有费用及相关用水用电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综合考虑在竞采报价中。成交后,该费用不另行支付。承包人应自行准备抽水设备和蓄水池,并考虑水压不足的加压措施,并将费用综合考虑在竞采报价中,一旦成交,采购人不另行支付由于水压不足引起的相关索赔费用。
(3)施工配合费由各供应商自行测算计入本次竞采报价内,成交后不再计取。
(5)弃土/取土地点由供应商自定。
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后1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0%,工程完工且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采购人审核完成后30日内付至审定金额的97%;留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扣除相应款项(如有)后无息退还。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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