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精品街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高邑县精品街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邑县精品街道建设项目已由高邑县行政审批局以高审批【2023】43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业主为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概况:项目对高邑县三条街道兴华路两侧(中兴大街-顺城街 )、顺城街东侧(刘秀路-转盘 )、五百东街西侧(刘秀路-文化路)进行建筑外立面提升、台阶改造、亮化提升及牌匾改造提升工作。
(2)建设地点:
兴华路两侧总体改造长度约 562 米,改造总面积,*****.22㎡;
顺城街东侧总体改造长度约 300 米,改造总面积,3577.19㎡;
五百东街西侧总体改造长度约 322 米,改造总面,3549.18㎡。
(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4)最高限价:*******.70元
(5)工期:90日历天;
(6)质量标准:质量标准为合格;
(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 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 00:00 至 2023 年 11月 9 日 23:59 (北京时 间,下同) ,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两个平台缺一不可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其他补充说明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报名前,须先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ebeibidding.com)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
2、投标人将已下载的.HBZF格式招标文件导入E招冀成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在平台官网的【办事指南】-【下载中心】下载)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 E 招冀成投标系统;
3.未经注册的潜在投标者请在E招冀成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首页 “办事指南”中“E招冀成标准版-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注册;
4.登录E招冀成平台、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现场办理流程参照“E招冀成”首页“办事指南”中“CA办理”栏目(http://hebeibidding.com/);
5.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下载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6.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9-8055/8058。
7.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1月24日9时00分,地点为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PDF 格式投标文件。两个平台缺一不可,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特别提示:
依法进行投诉举报的渠道:高邑县住建局招标办 电话:0311-********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石家庄市高邑县
联系人:李增栓
电 话: 0311-********
招标代理:河北鑫建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塔坛国际商贸城9号1316室
联系人:赵金鉴
电 话:0311-********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受理单位:河北鑫建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金鉴
电话:0311-******** 邮箱:hbxjy01@163.com
或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依据石家庄市住建局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文件精神,要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凡出现以下 7 个方面的问题全部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一)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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