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科技创新产业园建设项目-能耗监测、通讯外网、弱电设备工程
长春高新科技创新产业园建设项目-能耗监测、通讯外网、弱电设备工程
招标编号: JLYS-*******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高新科技创新产业园建设项目-能耗监测、通讯外网、弱电设备工程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高经发审字【2021】1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宏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高新科技创新产业园建设项目-能耗监测、通讯外网、弱电设备工程;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长春高新科技创新产业园建设项目-能耗监测、通讯外网、弱电设备工程。最高投标限价:221.4100万元。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长春高新区,超越大街以东,创意路以北。
2.5计划工期:2023年12月1日-2024年1月12日。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
3.3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财务要求: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20年-2022年(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投标人,具有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3年1月1日成立的投标人,具有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省企业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00分,将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yszb8888@qq.com邮箱。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中应包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投标人发送资料后须致电138*****918确认是否收到,我公司在收到资料后与潜在投标人以邮件和电话方式联系,线上发送文件电子版至各投标人邮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注明项目名称、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
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2日09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易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环球贸易中心2号楼8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逾期未递交者,招标人不予受理;
6.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宏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森杨路858号
联系人:韦光
电话:177*****63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易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环球贸易中心2号楼8楼
联系人:姜薇薇
电 话:138*****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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