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分水乡珍鸽村乳鸽养殖基地工程招标公告
湘潭县分水乡珍鸽村乳鸽养殖基地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分水乡农村集体“三资”交易中心受珍鸽村民委员会委托并报分水乡农村集体"三资"监督委员会批准,决定对乳鸽养殖基地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招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湘潭县分水乡珍鸽村民委员会。
2、项目名称:珍鸽村乳鸽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3、建设地点:分水乡珍鸽村旷家组。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要求
1、场地平整、硬化约1100平方;养殖鸽棚及种鸽棚及仓库730平方;配套饲料加工、孵化室、冻库、消毒等工作间256平方;通场道路40米;配套供水及污水处理系统。
2、施工方必须给施工人员,全员购买意外保险;按照国家建筑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4、施工中的协调工作:施工中周边环境的纠纷由村上负责协调。如因协调不成造成施工方工期延误所导致的后果则由村委会负责。
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日起1个月内完工。
6、付款方式:全额带资(含税)。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合格后,具体付款方式等详见工程承包合同。
7、其他事项:参考本工程承包合同。
三、报名资格条件
投标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岁的中国公民,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或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工程相关资质,有良好业绩、讲诚信的单位均可报名。报名时须提供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证书、单位法人资质证明原件或者加盖单位印章复印件。
四、投标报名时间
凡符合上述报名资格条件者,可携带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复印件、近年来类似项目的有关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人身份证、两个以上类似项目建设相关证明等复印件于 2023年11月03日至2023年 11月09日下午5.30时止(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到分水乡农村集体“三资”交易中心(分水乡经发办)报名并获取相关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者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后退还。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9日下午5.30时。严禁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就扣留投标保证金。注:请在“款项来源”注明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
2.履约保证金为壹万元整,在工程竣工验收后转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在一年后再次验收合格后再退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要在2023年11月10日上午9.00前递交《投标人投标单》(投标单须盖政府公章),按要求密封完好,并签名确认。递交后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0日上午 9:00分;(如投标人少于3家,则另行确定招投标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分水乡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
3.投标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施工投标承诺书、投标造价表、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资质复印件或者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密封,且投标人在封面上签字并注明项目名称。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须执法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投标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施工投标承诺书、投标造价表、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资质复印件或者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方可参加开标会议,缺一不可。
七、合同签订:
1、招标人和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乡“三资”交易中心的见证下签订合同和工程项目廉洁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并没收其投标押金,顺延下一标价为中标者。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三天内要正式开工。
2、中标单位应严格履行合同,严禁将承包的工程倒手转包,如遇倒手转包,应视违法合同,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八、附则: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陈志光????联系电话:131*****703
分水乡农村集体“三资”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02日
标签: 乳鸽养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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