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宏桥秸秆科技有限公司阜阳市锦诚包装有限责任公司预重整案招募投资人公告
阜阳市宏桥秸秆科技有限公司阜阳市锦诚包装有限责任公司预重整案招募投资人公告
阜阳市宏桥秸秆科技有限公司
阜阳市锦诚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预重整案招募投资人公告
2023年10月16日,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作出 (2023) 皖12破预1号决定书、(2023)皖12破预2号决定书,分别决定对阜阳市宏桥秸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桥公司”)、阜阳市锦诚包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锦诚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安徽淮都律师事务所分别担任阜阳市宏桥秸秆科技有限公司、阜阳市锦诚包装有限责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管理人(以下简称“预重整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预重整工作进行,提高全体债权人受偿比例,根据预重整管理人前期调查及征求债务人相关意见,宏桥公司及锦诚公司共同招募投资人更有利于企业资产盘活、推动和实现宏桥公司及锦诚公司重整成功,故本次招募为宏桥公司及锦诚公司共同面向社会招募预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1、本公告对全体/任一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公告所述公司基本情况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预重整管理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可在通过初步审查后,支付足额保证金后,根据相关安排,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3、预重整期间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的效力延续至宏桥公司、锦诚公司正式重整程序。即无特殊情况下,宏桥公司、锦诚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不再另行遴选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应当遵从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的要求、预重整期间所签订的预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全面履行相关义务。
4、预重整期间预重整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撤回投资人的招募及延长招募时间等事项。本招募公告中止或撤回的,管理人无需对意向重整投资人的投入进行任何补偿。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预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二、企业基本信息
1.宏桥公司基本信息
阜阳市宏桥秸秆科技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17日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64*****XE,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体行,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经济开发区州十一路西颍三路南侧,业务范围:秸秆板材、秸秆纸浆板、秸秆压块(条)、秸秆建筑材料、包装材料研发、生产、销售;秸秆板材机械设备、秸秆装配式板房、秸秆类家具、秸秆类包装材料、秸秆类工艺品研发、加工、销售;秸秆生物质颗粒生产、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文旅工程,特色小镇;秸秆生产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园区建设、咨询服务;秸秆原料收购、存储、运输。
2.锦诚公司基本信息
阜阳市锦诚包装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5月25日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56*****XK,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中成,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经济开发区州十三路东侧与颍七路北侧交叉处,经营范围:秸秆包装制品、工艺品、压块(条)、板材、砖;秸秆制品研发、加工生产、销售;纸张、纸箱生产、加工、销售;秸秆制品生产设备研发、生产、加工、销售;秸秆收购、贮存、加工、生产、销售。
宏桥公司及锦诚公司详细资产及负债情况可由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进一步了解。
三、招募方案
(一)招募条件
意向投资人原则上应具备如下条件:
1.意向投资人如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营利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等要求;
2.意向投资人或其实际控制人应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参与本次预重整投资,并能提供不低于其拟投资总额度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不限行业,所提交的投资方案原则上应说明是否具备与宏桥公司及锦诚公司业务范围或未来规划业务相匹配、协同的经验,能否为宏桥公司及锦诚公司提供产业协同、业务资源、资金扶持等方面支持和赋能,鼓励支持具有产业协同的投资人参与投资;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同行业或其他拥有预重整投资成功经验的预重整投资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成员均应全部符合全部选聘条件且应指定牵头投资人,以一个投资人的身份参与招募。牵头投资人确定后,未经预重整管理人许可不得更换,否则视为联合体自动退出本次招募。
5.意向投资人认可本次招募流程,愿意签署保密承诺函。且提交的投资方案中不得另行设定投资的前提条件;
6.宏桥公司及锦诚公司及预重整管理人根据预重整工作需要认为意向投资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二)招募流程
1、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日止(预重整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延长报名时间)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的方式送达至预重整管理人处,同时通过微信等方式向预重整管理人发送电子报名材料电子版,前述截止时间以预重整管理人接收材料时间为准。
意向投资人以组成联合体方式报名的,各成员均需准备报名材料并确定牵头成员,由牵头成员汇总提交报名材料电子版,报名材料纸质盖章件待初步资格审查完成后再行提交。
(2)报名材料(详见附件)
①报名意向书(原件盖章签字/签章);
②授权委托书;
③投资承诺函(原件盖章签字/签章);
④保密承诺函(原件盖章签字/签章);
⑤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控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历史沿革、股权结构、组织架构、产业布局、资产负债、收入利润等意向投资人认为需要介绍的基本情况;
⑥意向投资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盖章)、授权委托书(原件盖章签字/签章,如有)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如有);
⑦意向投资人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原件盖章签字/签章);
⑧意向投资人应提供资金实力证明材料(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证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等)以及产业背景证明材料;
⑨意向投资人以组成联合体方式报名的,由牵头成员提供一份关于联合体的介绍文件及联合体成员之间的协议(联合体成员均需加盖公章或签字捺印),除前述基本内容之外,还应当介绍各联合体成员的角色分工以及联合体在为宏桥公司及锦诚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开展合作和助力业务发展等方面的综合优势。
意向投资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预重整管理人有权视为未收到有效报名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预重整投资人遴选的,视为已经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虚假情况或实际未获内部有权机关决策批准的,预重整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投资资格并依法追究其对预重整工作造成的实际损失责任。
2、初步资格审查
预重整管理人在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电子版后将尽快对其进行资格审查。
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预重整管理人有权通知其补正,并予以3日补正期,如意向投资人未按要求予以补正的,预重整管理人有权取消意向投资人的报名资格。
3、尽职调查
通过初步资格审查的,预重整管理人将以书面形式向意向投资人提交资料中所确定的联系方式发送审核结果通知(下文涉及送达事宜的均以意向投资人提交资料里确定的信息为准)。
意向投资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向预重整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支付人民币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保证金(不计息,账户信息将随审核结果通知一并告知),并将报名材料纸质盖章件(一式五份)提交至预重整管理人处。意向投资人按照前述要求足额支付保证金并提交报名材料纸质盖章件后,即可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工作,相关费用自行承担。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招募。同时预重整管理人亦有权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尽职调查,核查意向投资人参与本次招募相关的资格、条件。
意向投资人对其在尽职调查及后续宏桥公司和锦诚公司预重整、重整过程中知晓的全部关于宏桥公司及锦诚公司的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善意使用相关资料和信息,不得用于投资分析外的其他用途,如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协议,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预重整管理人、宏桥公司及锦诚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所有损失。
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完成后,自行决定是否继续参与竞争宏桥公司及锦诚公司的重整投资,若决定不再参与宏桥公司及锦诚公司重整投资的,以书面的形式向预重整管理人提出。退出宏桥公司及锦诚公司重整投资竞争的,后续不再具有参与重整投资的资格,也不得再次报名。决定退出的意向投资人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在其书面向临时预重整管理人提出退出后的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提交方案、评审
意向投资人按照预重整管理人要求的时间、条件提交具备法律约束力的预重整投资方案(具体时间根据预重整各项工作进度另行通知)。投资方案中包括但不限于参与重整方式、资金投入安排、债务清偿方案、未来公司治理结构安排、经营模式、盈利模式、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员工安置方案、管理团队方案等主要事项。
预重整方案提交完毕后,预重整管理人将根据意向投资人的报名情况以及预重整投资方案,结合投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履行能力、履行保障、项目限制要求等指标,并根据实际情况,经报告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后,视情况决定是否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最终评审。为增大重整成功的可能,确定评审最高分值的一家为正式重整投资人,第二高分意向投资人作为备选:如只有一家意向投资人报名,为当然重整投资人。评选工作接受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
预重整投资方案提交后,若意向投资人放弃或退出本次招募,缴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预重整投资方案未入选的,预重整管理人将于评审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已缴纳的保证金。
5、签署协议
经评选确定投资人后,宏桥公司及锦诚公司将在预重整管理人的指导与投资人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
经评选最终入选的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其履约保证金(不计息),法院裁定批准预重整计划后该履约保证金将作为投资人的投资价款(不计息)。
未按本公告要求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的,视为退出本次招募工作,缴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预重整管理人有权更换投资人或重新开展招募工作。
五、收件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人:王律师,周律师
联系电话:139*****282,188*****772
联系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北京东路东方花苑310室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预重整管理人所有。预重整管理人对本次招募工作相关事项具有决定权(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以及方案提交期限,决定继续、中止或撤回投资人招募等)。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均视为认可并接受本公告内容。
特此公告。
阜阳市宏桥秸秆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阜阳市锦诚包装有限责任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2023年 11 月 2日
附件:
附件1:报名意向书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投资承诺函
附件4:保密承诺函
附件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附件6: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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