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产建年溢流压井应急保障服务框架协议招标

塔里木油田产建年溢流压井应急保障服务框架协议招标

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产建2024-2025年溢流压井应急保障服务框架协议招标

招标编号: ZY23-XJT13-FK209-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落实油田公司高套压溢流压井应急保障会议精神,确保在突发遭遇战时,能迅速具备压井条件,避免错失最佳处置时机,最大限度地降低井控风险,重建井内压力平衡,恢复正产生产,需要具备相应保障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的承包商承担此项工作,以满足库车山前盐膏层、目的层作业井和台盆区碳酸盐岩目的层作业井,特殊敏感时段和关键环节的值班和应急保障施工。

2.2 招标范围: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所辖范围内预测地层压力高、高含硫化氢等井控风险较高的井,在盐膏层、目的层作业期间的应急值班、溢流压井和抢险服务,预计作业50井次。

2.3 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4.施工地点: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钻完井作业现场。

2.5 标段划分:否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质条件

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 人员要求

2.1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强化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工作的通知》(安委〔2019〕4号)要求参加HSE培训并通过考核。关键岗位包括:承包商(公司级)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HSE培训合格证扫描件。

2.2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作业队伍不少于2支,每支队伍的人员构成及要求如下:

(1)队长兼工程师1人,现场工作时间3年以上,须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认可的甲级井控培训中心颁发的有效井控培训合格证(含硫化氢证)。

(2)操作手1-2人,须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认可的甲级井控培训中心颁发的有效井控培训合格证(含硫化氢证)。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清单及对应人员持有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认可的甲级井控培训中心颁发的有效井控培训合格证(含硫化氢证) 的正反面扫描件。2)提供投标人为以上全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保证明,缴费期限:2023年4月-2023年9月;3)提供队长及现场工程师的个人工作简历。

3.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井深超过6000米,预测地层压力大于70MPa井的溢流压井、抢险的施工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1)经业主签字盖章的业绩证明材料;(2)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及签字盖章页);(3)合同结算单或发票。

4. 设备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压裂车(2000型或2500型)不少于3台。

设备配套要求如下:

(1)高压硬管线:2寸1502由壬管线(不低于2寸),压力级别不低于105MPa,长度不低于100米;

(2)压力级别不低于105MPa旋塞阀不少于10支;

(3)压力级别不低于105MPa三通不少于6支;

(4)压力级别不低于105MPa万向弯头不少于20支;

(5)压力级别不低于105MPa变扣接头:311*1502由壬、NC52T(公)*1502由壬、521*1502由壬、411*1502由壬、1502由壬*2-7/8平式油管扣转换接头各不少于2支;

(6)供液设备:采用随车吊+供液罐模式,具有泵送供液能力,供液罐有效容积不少于6方;供液设备排量不少于2方/min。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自有设备的购置发票(进口自有设备,提供海关货物报关单)或者租赁设备的完整租赁合同的扫描件;2)由投标人提供随车吊+供液罐的配备清单(设备照片、设备台账)并加盖公章;3) 自产设备证明。

●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 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最近三年(2021-2023)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要求:/

●报名要求:无。

●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ttp://www2.cnpcbidding.com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11月03日08:00至2023年11月08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联系人电话:0996-*******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10时1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0 万元人民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特别说明:一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二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将正常进行开标。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

联 系 人:平瑞铭

电 话:0996-*******

邮 箱:*********@qq.com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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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保障服务 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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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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