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中药配方颗粒挂网采购企业申报信息的通知

关于公示中药配方颗粒挂网采购企业申报信息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中药配方颗粒和青海省医疗机构院内中藏(蒙)药自制制剂挂网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开展中药配方颗粒申报工作,现对企业申报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日至11月7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递交情况说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7日18:00。

联系电话:0971-*******(业务咨询)

0971-*******(质疑申诉)

联系地址:省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西宁市城中区体育巷7号隆丰大厦9层)

附件:中药配方颗粒申报信息一览表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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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公示中药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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