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转发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工业领域重点用水企业和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转发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工业领域重点用水企业和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企业、园区:
现将市工信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转发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工业领域重点用水企业和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榕工信能源〔2023〕119号)文件转发你们,请符合《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省级工业领域重点用水企业和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工信规〔2023〕6号)文件要求的企业(园区)积极申报,并于11月6日前将申请报告(纸质版一式五份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录光盘)报送我局运行和能源科,以便推荐上报。
联系方式:区 工 信 局 王程平,********
区 水 利 局 张 迈,********
区 发 改 局 陈 锦,********
区市场监管局 郑鹏程,********
附件:1.关于转发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工业领域重点用水企业和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榕工信能源〔2023〕119号)
2.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省级工业领域重点用水企业和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工信规〔2023〕6号)
3.企业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
4.园区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
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长乐区水利局
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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