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新甸铺镇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推广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新野县新甸铺镇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推广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野县新甸铺镇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推广项目询价公告

  • 采购要求

1、质保期:半年及以上。

2、工 期:合同签订后 60天。

3、付款方式:推广费按推广进度支付,具体如下:各建设地点全部施工完成、电站并网,经甲方验收合格,工程经业主和电业局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完成量的97%进行结算,每月结算一次。合同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自工程移交业主半年后如无质量问题,由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推广费的结算以乙方提供结算款项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含3%税)为前提。

4、工程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河南省南阳市新野县新甸铺镇居民屋顶及各公共事业屋顶。

采购人: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业主:南阳川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清单

项目清单

新野县新甸铺镇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推广项目

序号

项目

光伏电站基础类型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计

备注

1

推广费

预制水泥墩基础

3800

2

推广费

无预制水泥墩基础

1800

合计

本项目为新野县新甸铺镇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推广项目。按照甲方要求在开展寻找适合建设太阳能光伏电站所需屋顶资源的工作,甲方提供资料和技术人员等方面的支持,甲方不为乙方在业务过程中发生的自身风险和责任负责。乙方合作推广和勘测分布式太阳能光伏电站的事宜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
  • 质量要求

(1)乙方负责对电站的业务开发、勘测、施工、并网等环节出现的不利问题有责任进行有效协调。乙方作为业务、现勘主管,有责任培训监督业务,对房源进行实地勘测,注明房源详细情况,电杆距离、有无遮挡、房顶材质厚度等,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房源不应提交,对货到业主家因房源问题不能施工,造成的运输吊装费用负责。

(2)乙方对勘测表注明的树木、太阳能等障碍物,以及实际完工、并网过程中的遮挡问题负责跟进处理,如在甲方验收程中因移除物没有移除所产生的费用、风险由乙方与具体业务共同承担,乙方负责监督沟通具体业务。

(3)由于业主原因退单,电站材料备货损失由公司负责,运输、吊装费用由乙方与具体业务共同承担,乙方负责监督沟通具体业务。

  • 供应商需提供的报价资料
  • 资质文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报价文件(明确价格、质保期、交货时间、税率等,报价文件格式以附件3报价单为准)
  • 供应商调查表、供应商廉政承诺书。(见附件一、二)
  • 本项目不接受“三无”供应商响应(无注册资本、无参保人员、无生产经营场所)
  • 报价文件的递交:2023年11月07日18时前将报价文件上传至采购平台。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地 址:南阳市工业南路508号

联 系 人:马 196*****799

邮 箱:*********@qq.com

,新野县

标签: 发电 推广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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