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局档案数字化整理招标公告

利局档案数字化整理招标公告



石家庄市水利局档案数字化整理项目比选公告-公告-石家庄市水利局


石家庄市水利局计划委托第三方服务公司开展石家庄市水利局档案数字化整理项目,现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服务公司。

一、项目名称

石家庄市水利局档案数字化整理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按《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文书类电子文件元数据方案》(DA/T46)规范要求,完成石家庄市水利局档案扫描加工、整理、管理调用。

三、资质要求

(一)比选单位资格要求

1.比选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相关工作工作的业绩;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4.比选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产品质量出现重大问题的。

(二)比选须知

1.项目名称:石家庄市水利局档案数字化整理项目。

2.服务内容:

(1)档案整理:档案筛选剔重、档案排序、盖档号章、档案装盒、盒面及脊背信息填写、档案装具。

(2)档案数字化:著录、前处理、扫描、修图、质检、装订、目录、备考表打印、数据备份、数据挂接。

(3)软件:档案管理系统。

(4)硬件:电脑。

(三)比选文件要求

1.比选文件递交时间:自2023年11月3日9:00至2023年11月7日16:00止。

2.比选文件递交地点:石家庄市新华路178号石家庄市水利局401室。

3.比选文件要求:比选文件需密封(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4.比选报价要求:最高限价2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5.有效报价不足3家,重新进行比选。

四、其他要求

1.请比选单位准备好相关文件做好密封(加盖公章,原件三份),于文件递交截止前递交于我局(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178号401室)。

2.比选申请人应根据要求编制比选文件,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7日16:00。比选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比选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比选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比选单位报价、团队、相关业绩及服务方案等;

(4)比选单位其他文件(如有)。

3.比选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4.联系人:李琳

5.联系电话:031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档案数字化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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