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昆明白癜风皮肤病医院改扩建项目》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昆明白癜风皮肤病医院改扩建项目》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昆明白癜风皮肤病医院改扩建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白癜风皮肤病医院改扩建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白癜风皮肤病医院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2-4广业大厦东侧B幢1-4楼
建设单位:昆明白癜风皮肤病医院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扩建
环评单位:云南晨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次改扩建项目在原有建筑内进行,不新增用地面积,改扩建内容包括:在原有病房内新增20张床位,门诊接待量增加18人次/d,同步增加检验室接待规模。改扩建完成后住院床位50张。项目开设诊疗科目保持不变,原负离子设备部分更新为308治疗仪,新增红蓝光治疗仪、311紫外线光疗仪、点阵激光仪等;取消中药熏蒸治疗仪、紫外线光治疗仪、中医定向透药治疗仪等。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施工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
1、废气
项目施工期主要进行替代设备拆除、新设备安装、病床安装等,施工工艺较简单,施工期废气为少量粉尘。均属于室内施工工程,粉尘在房间内沉降后及时清扫,因此项目施工期粉尘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影响较小。
2、废水
施工期不涉及新建构筑物,无施工废水产生,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具体为洗手废水及粪污污水。生活污水全部通过现有排污管道一起进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标后通过护国路污水管网进入昆明市第一水质净化厂处理,不外排。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噪声。项目施工工艺简单,施工期主要设备为小型电钻,噪声源强为75dB(A)。项目施工期间将采取以下缓解措施对施工噪声进行控制:
①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禁止施工。
②施工期间,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排放;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
项目建设内容较少,施工期较短,施工噪声影响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①废弃包装材料
项目医疗设备拆包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全部外售给废品收购站。
②旧设备拆除物
项目拟拆除的旧设备均外售给相关收购单位回收处置。
③生活垃圾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医院内垃圾桶收集后,与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项目固体废物处置达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行期环保对策措施
1、废气
污水处理站位于室内,各处理构筑物采用密闭式,定期消毒、投加除臭剂除臭;生活垃圾、医疗垃圾采用密闭容器收集,及时委托清运处置,恶臭影响较小。
2、废水
检验室废水采用中和桶预处理;设置规模为12m3/d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斜管沉淀+消毒”;处理达标后进入护国路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昆明市第一水质净化厂处理,废水不外排,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3、噪声
水泵设置在室内,并安装减震垫等;进出车辆限速、设置禁鸣标志;加强医院管理,禁止大声喧哗。项目东、西、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南侧厂界满足4类标准;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建设1个8m2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建设1个5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本项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收集后暂存于8m2的医疗废物暂存间,每2天委托云南正晓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处置;检验废液、废紫外线消毒灯分类收集后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委托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处置。危废暂存间及医废暂存间按照GB*****-2023要求进行防渗设置:基础防渗+表面防渗,表面防渗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基础防渗为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K≤1.0×10-10cm/s);防渗、防腐材料应覆盖所有可能与废物及其渗滤液、渗漏液等接触的构筑物表面。
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达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3年8月16日—2023年8月29日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公示栏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或建议。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纸质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9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白癜风皮肤病医院改扩建项目》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Email: whst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
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66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
邮编:******
标签: 改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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