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可视化卫星遥感综合监管应用服务平台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可视化卫星遥感综合监管应用服务平台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社会代理]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可视化卫星遥感综合监管应用服务平台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信息时间:2023-11-03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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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光卫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可视化卫星遥感综合监管应用服务平台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备案编号ccjy-[2023]-*****号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批准实行政府采购。采购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为吉林净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资金为100%财政性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本项目于2023年9月26日13时30分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开标三室(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组织专家进行了单一来源论证,并于2023年9月27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现邀请你单位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协商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可视化卫星遥感综合监管应用服务平台

2.项目编号:JLJXZB2023-138

3.采购预算:280万元。

4.服务地点:长春市净月区。

5.采购需求:项目采用“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应用模式,拟提供裸土扬尘源,违法建筑,非正规垃圾堆,耕地非农化,黑臭水体,秸秆离田与焚烧,森林火灾监测七种服务能力搭建可视化卫星遥感综合监管应用服务平台。加强对净月区所属管辖范围全局情况状况全面掌握,提升全区精细化、智慧化治理水平(具体内容以合同为准)。

6.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能力。

3.2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3.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3年11月3日9时00 分至 2023年11月10日16时00分。

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协商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3.未进行网上注册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四、协商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提交协商文件截止时间、会议时间:2023年11月1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开标一室(福祉大路 1572 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协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递交电子协商文件。

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操作。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递交协商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

五、其他补充事项

1.按照财政部财库[2020]46 号、[2014]68 号、[2017]141 号、[2019]9 号、[2022]19号等文件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2.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帮助。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电话: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净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红梅街净月创业服务大厦2号楼517室

联系方式: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溥琪

电话:0431-****************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采购人名称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采购人联系方法

0431-********

采购人地址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净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043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红梅街净月创业服务大厦2号楼517室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可视化卫星遥感综合监管应用服务平台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280.******

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可视化卫星遥感综合监管应用服务平台 2.项目编号:JLJXZB2023-138 3.采购预算:280万元。 4.服务地点:长春市净月区。 5.采购需求:项目采用“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应用模式,拟提供裸土扬尘源,违法建筑,非正规垃圾堆,耕地非农化,黑臭水体,秸秆离田与焚烧,森林火灾监测七种服务能力搭建可视化卫星遥感综合监管应用服务平台。加强对净月区所属管辖范围全局情况状况全面掌握,提升全区精细化、智慧化治理水平(具体内容以合同为准)。 6.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能力。 3.2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3.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

2023-11-03 09:00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方式

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协商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文件售价(元)

0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3-11-14 13:30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2023-11-14 13:30

地点

长光卫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张溥琪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04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卫星遥感 服务平台 高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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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净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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