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火与燃烧运行控制试验

点火与燃烧运行控制试验

点火与燃烧运行控制试验

项目名称:

点火与燃烧运行控制试验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点火与燃烧运行控制试验

项目金额:3436.46万元(不含增值税)。

资金来源:投资

服务地点:吐哈油区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服务内容:根据油气和新能源分公司吐哈油田三塘湖煤炭地下气化矿场试验要求,对点火方案开展相关研究与试验。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根据现场需求对配套的装置及工具进行研制;(2)点火运行与控制试验方案;(3)点火与运行控制风险与对策方案;(4)长管道点火液模拟试验测试研究;(5)点火过程地面模拟试验系统开发及燃烧机理研究;(6)协助完成现场的首腔点火、第二腔(新腔)点火、连续气化三个目标。

项目单位:

勘探事业部

项目类别:

服务类

项目分类:

三类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谈判

拟选商名称: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可不招标事项理由:

公司所属单位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除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招标项目外,集团公司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

具体理由:

按照集团公司油气和新能源分公司推进煤炭地下气化矿场试验的要求,需开展地下气化点火设计和施工,因此设立《点火与燃烧运行控制试验》项目。基于集团公司前期科技专项研究成果,申请由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该技术服务。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是中石油内部单位。该公司经验丰富,队伍资质齐全,具备独立承担三塘湖煤炭地下气化矿场试验的能力。经调研,该公司是该项目的唯一服务单位。根据公司《吐哈油田三塘湖煤炭地下气化矿场试验方案》批复(油气新能源[2023]400号)中的项目分工,建议该项目由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选商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五款:“公司所属单位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除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招标项目外,集团公司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规定及第四十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建议该项目与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独家谈判。

公示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03日—2023年11月07日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孙宏亮 联系方式:0902-*******

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李蔺 联系方式:0902-******* 电子邮件:lilinkt@petrochina.com.cn

其他: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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