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医院2023年11月-2026年11月水污染物、污泥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第三方检测服务及新院区污水处理站在线自动监测设备运营维护管理服务二次比选公告
保山市人民医院2023年11月-2026年11月水污染物、污泥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第三方检测服务及新院区污水处理站在线自动监测设备运营维护管理服务二次比选公告
本项目采购人为保山市人民医院,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保山市人民医院委托,现对保山市人民医院(2023年11月-2026年11月)水污染物、污泥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第三方检测服务及新院区污水处理站在线自动监测设备运营维护管理服务(二次)进行比选活动。
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2023年11月-2026年11月)水污染物、污泥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第三方检测服务及新院区污水处理站在线自动监测设备运营维护管理服务(二次)。
2.2服务范围: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需对三个院区(西院区、东院区、感染性疾病区)水污染物、污泥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等项目进行第三方检测服务。
检测服务清单:
序号 | 检测项目 | 最高限价(检测单价) | 检测范围 | 检测周期 | 检测次数 |
1 | 大气污染物检测5项指标 | 500.00元/次 | 保山市人民医院三个院区 | 每季度一次 | 4次/年 |
2 | 水污染物周监测3项 指标 | 180.00元/次 | 每周一次 | 52次/年 | |
3 | 水污染物季度全分析检测 | 2300.00元/次 | 保山市人民医院三个院区(检测指标参照新院区排污许可证) | 每季度一次 | 4次/年 |
4 | 污水放射性污染物年检测 | 3000.00元/次 | 保山市人民医院三个院区 | 每年一次 | 1次/年 |
5 | 污泥污染物检测3项指标 | 3000.00元/次 | 每年一次 | 1次/年 | |
本标段报价包含所有检测服务费、人工费、检材费用、利润、管理费、税费等提供检测服务产生的一切费用,除上述费用外,采购方无需向比选申请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最终按照实际检测频次结算。遇到季度性监测和周测重叠时,周测不计费用。 |
二标段:①检测试剂由院方自备;②运维服务标准参照生态环境部发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执行;③根据污水在线监测设备和系统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负责在线监测设备和系统的运营维护及相关台账记录,保障设备正常稳定运行,确保监测数据及时准确的上传至生态环境部门在线监测平台;④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人工、交通、设备运行易耗品易损件、联网申请及维修等。
2.3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每年对本年度服务单位进行评价考核,评价考核合格后,可继续执行下一年度合同)。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及地方现行的服务标准并满足比选文件中“第三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的内容。
2.5服务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
2.6预算金额:
一标段:*****.00元/年,三年合计******.00元。
二标段:*****.00元/年,三年合计******.00元。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一标段:比选申请人需获得环境类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3二标段:比选申请人针对本项目至少拟派1名运维人员,并需获得相关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培训合格证书或自动监控(水)运行工证。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3.6信用要求:比选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3.7其他要求:
(1)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比选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可采用下列任意一种方式获取比选文件:
4.1.1现场获取:请于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8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分公司(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133号4楼402室)持以下资料获取比选文件:①比选申请人需在“云南木典采招投交易网(网址:https://www.e-czt.com/)”下载本项目的公告附件“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并带至现场获取文件;②若为法定代表人获取比选文件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委托代理人获取比选文件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1.2网上获取:请于2023年11月3日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8日17时30分前登录云南木典采招投交易网(网址:https://www.e-czt.com/),凭企业数字证书(CA)以及文件获取附件资料(资料要求同现场获取要求资料一致,请扫描成PDF作为附件上传)在网上获取电子比选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网上获取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8日17时30分。云南木典采招投交易网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871-********(工作日)、133*****583(周末、节假日)。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标段。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1月9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
5.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2023年11月9日15时00分。
5.3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东城区科教后勤楼410室(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比选时间、地点6.1比选时间:2023年11月9日15时00分。
6.2比选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东城区科教后勤楼410室(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木典采招投交易网https://www.e-czt.com/”、“保山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ynbsyy.com/”上发布。
8.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招 标 人:保山市人民医院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 系 电 话:0875-*******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联 系 人:王祥远、杨辉辉、赵容伟、闫梅
电 话:(0871)********、(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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