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儋州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清单序号76措施完成情况的公示
?关于《儋州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清单序号76措施完成情况的公示
关于《儋州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清单(序号76)措施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整改任务要求,2023年6月底前需完成《儋州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清单(序号76)措施的整改任务,内容为:“组织开展烧结砖厂联合执法检查,全面摸清企业问题,研究提出处理处罚措施提请市烧结砖瓦企业绿色发展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审定,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遏制现有企业存在的违规违法问题。同时加强日常监管,严防“死灰复燃”。我局立行立改,已完成整改任务,并已通过自行核验审查。根据《中共儋州市委办公室 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儋州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儋委办发〔2023〕12号)要求,现将我局落实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整改任务(序号76)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附件:落实《儋州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清单(序号76)措施整改
完成情况公示表
儋州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发展局
2023年10月30日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3日
落实《儋州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清单(序号76)措施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措施 | 措施序号(76):组织开展烧结砖厂联合执法检查,全面摸清企业问题,研究提出处理处罚措施提请市烧结砖瓦企业绿色发展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审定,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遏制现有企业存在的违规违法问题。同时加强日常监管,严防“死灰复燃”。 |
整改牵头单位 | 儋州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发展局 |
整改时限 | 2023年9月底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万广帅******** |
整改完成情况 | 1.市科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烧结砖厂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于2023年5月23-25日,市科工信局与市生态环境局联合牵头组织执法、市场监管、资规、发改、住建,各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烧结砖厂联合执法检查。联合检查组对烧结砖厂的原料来源、用地手续、规划、环保、生产工艺及节能、产品质量等方面进行了联合检查。 2. 6月21日,组织各单位召开联合检查发现问题处置整改推进会,要求各部门针对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明确相关适用法律条款。 3.按照问题处置整改推进会议要求,对砖厂发现的问题进一步细化并草拟了处置措施材料,并于10月7日联合市生态环境局提请市烧结砖瓦企业绿色发展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审定。 |
验收意见 | 此项整改任务已按要求完成,经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发展局整改销号审查确认,满足整改要求。 |
工作成效 | 该方案的印发,主要为全面查找儋州市烧结砖厂存在的问题根源,促进烧结砖瓦企业规范经营、转型升级、绿色发展,进而彻底破解砖厂“围城”严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问题提供制度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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