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郝各庄镇南里洼10.5亩土地经营权-交易公告
宝坻区郝各庄镇南里洼10.5亩土地经营权-交易公告
发布区域 | 郝各庄镇/大五登村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郝各庄镇人民政府 | 类型 |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郝各庄镇人民政府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是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郝各庄镇南里洼10.5亩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120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水电路等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2.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必须种植粮食作物,不得种植任何树木及药材等植物,不得搞建筑、设施农业、养殖业、取土、卖土。 3.承包期间如国家或政府征占该土地,承包方必须服从,有权获得该地块上农作物的补偿,土地补偿归发包方所有,发包方不退还承包方当年的承包费,如部分征占,剩余部分合同可协商继续履行或终止合同。 4.承包方在承包期内必须按照政府要求禁止焚烧秸秆,如有处罚,承包方负担。 5.承包方在承包期间政府政策性种植补贴归承包方所有。 6.承包方需交纳承包押金5000元,竞价成功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合同到期,将土地交还发包方后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7.如因国家政策调整,承包方必须服从,按照政策要求,双方签订补充合同或终止合同。 8.承包地块状况以现状为准,承包方报名即视为认可。 9.承包方必须于土地到期前腾清属于承包方所有的种植产品等,否则,发包方有权进行处理,并不退合同履约保证金。 10.农交所收取信息技术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等由承包方负担。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自然人需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5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50000*****71762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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