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运营一公司消防委外维保及消防值班服务项目AB标
2023年运营一公司消防委外维保及消防值班服务项目AB标
2023年运营一公司消防委外维保及消防值班服务项目(AB标) | |||||||||||||||||||||||||||||
1.招标条件 | |||||||||||||||||||||||||||||
1.1.本招标项目2023年运营一公司消防委外维保及消防值班服务项目(AB标)已由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以2023年第25次总经理办公会纪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2023年第25次总经理办公会纪要)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本项目实施地点:成都市 2.2 招标范围: (1)A标段范围: ①维保服务范围:地铁1号线35座车站及天府广场2号线部分、13个中间风井、1个集中冷站、3个主所、2个场段(含红花堰数据中心、红星路东寺档案馆)、1个控制中心及附属设备设施的消防设备设施维保服务,年度消防检测、探测器清洗、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充装、空气呼吸器检测及维护保养、气体灭火系统气瓶检测、灭火器维修检测的专项维保工作,场段(红花堰车辆段、红星路停车场)厨房设备灭火装置及附属设备的故障修、计划修与各项管理工作,食堂和热水机房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及附属设备的故障修、计划修与各项管理工作。 ②值班服务范围:地铁1号线红花堰车辆段、红星路停车场、世纪城控制中心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值班管理工作。 (2)B标段范围: ①维保服务范围:地铁5号线41座车站、3个主所、3个场段及附属设备设施的消防设备设施维保服务,年度消防检测、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充装、空气呼吸器检测及维护保养、气体灭火系统气瓶检测、灭火器维修检测的专项维保工作,场段(大丰停车场、元华车辆段、回龙停车场)厨房设备灭火装置及附属设备的故障修、计划修与各项管理工作,食堂和热水机房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及附属设备的故障修、计划修与各项管理工作。 ②值班服务范围:元华车辆段、大丰停车场、回龙停车场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值班管理工作。 2.3 项目期限: A标段:项目期限共计46个月,暂定开始时间为2024年2 月1日,暂定结束时间为2027 年12月1日(其中天府广场2号线部分暂定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8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合同到期前,合同执行金额到达签约金额时合同提前终止。 B标段:项目期限共计47个月15天,暂定开始时间为2023年12月16日,暂定结束时间为2027年12月1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合同到期前,合同执行金额到达签约金额时合同提前终止。 2.4 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本项目 2 个标段。 符合条件的各投标人均可就 2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其中 1 个标段,具体确定中标人的原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之规定。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要求: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①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证书(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原件备查。 3.1.2 业绩要求: 近 5 年(项目完工时间在20 18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每年 50 万元的消防设施维保项目业绩,或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的消防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注: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资料 (1)提供合同协议书和项目完工证明文件,项目完工证明文件为验收报告或结算资料或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原件备查。 注:①可提供不低于业绩要求金额的发票或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结算单作为结算资料证明材料,提供发票或结算单作为完工证明材料的,发票开具时间或结算单出具时间视为完工时间。 ②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涉及多个专业或多项实施内容的,其符合上述业绩类型要求的实施内容部分的金额应达到规定业绩金额要求,证明材料应能体现该部分实施内容的合同金额。 (2)投标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原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业绩,投标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 3.1.3 财务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 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 |||||||||||||||||||||||||||||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11月4日0时0分至 2023年11月29日0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陆“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 | |||||||||||||||||||||||||||||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 |||||||||||||||||||||||||||||
4.3./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9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 |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和成都轨道交通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s://ep.cdmetro.cn:1443)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